合议庭的视线从控方逐渐转移到了我身上。就连柳英治法官也在用眼神暗示,接下来是修皓律师的发言回合。那我也还是应个声吧,尽管有些不情愿。

“辩方有异议……我倒是想这么喊出口来着。”我用自嘲般的口吻笑了笑,“但我清楚控方多半知道我想问的内容是什么。所以接下来不论我怎么反对,尉迟检察官也能游刃有余地进行作答。”

尉迟安娜不悦地皱眉,“那我得夸你一句神机妙算咯?”

这答复怎么有点熟悉?

“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接必败的辩护委托来给自己的事业生涯抹黑。”她敞言讥讽道。

我前一句话明明都是在夸你,你也用不了这么刺我吧?

“辩方、辩方只是建议您,不如一次性甩出所有证据,直接用合理论证战辩护人个哑口无言如何?”

“哦?”

位于台前的柳英治与书记官两人,不禁向我投来了赞赏的眼光。

真是有底气啊修皓律师。完全没有再出现先前审理中明明只需五十个字就能总结的案件,却要靠辩控双方一口一个反对来凑内容的桥段。

面容和蔼的柳英治仿佛是在这么说。

“……辩方就这么急着结束庭审?”

“您定论也下得忒早了,能不能给被告定罪现在可还说不准。”我尽可能地装出自信满满的腔调。

“……”尉迟安娜点头默答,“那我就如是说几点。”

“嗯,请讲。”

“关于控方认定被害人跌落水池,并非出于意外的理由有三点。”她指向了手中的报告,“一是公安赶到案发现场时候,发现冷却池外侧有警示立牌明示注意脚下,字样相当醒目,不太可能会忽视掉;二来则是受害人外衣上残留的指纹;最后一点,便是被告人刘某存在杀人动机。”

能证明被告有推下受害人的指纹?虽说先前在证料会议上有听她提起过,但只是没想到指纹还能从浸水的上衣上提取到。

当然像类似“指纹具体的位置”等疑惑,我也没有早早提出质问,而是准备留到法庭上在对其发话。

“关于指纹和动机这两点,控方能够详细说明一下吗?”我向尉迟安娜说道。

“被告人指纹存在于受害人皮衣后脊两侧。”像是明白了我质疑方向,她言简意赅地答道。

我定神思考了片刻。

“其它地方呢?”

“没有,就只有那里有指纹。”她肯定地说。

“这就没了?你……就凭这一点,就能断定指纹是在推攘过程中留下的?”我不满地摇了摇头,“这样怕是不妥吧。”

尉迟安娜耸肩。

“我懂你的意思,辩方想说的是就算在其它任意时候,被告人都有机会在受害人身上留下指纹。”

“那当然,按照调查报告里阐述的二人关系来讲,刘女士和邹某在一天内,足足有长达四个小时的时间在一起工作。”

“实际上你这个说法并说不通。”尉迟安娜极为不满地握起证料袋,“好好看看这里——搜查科用铝粉提取的被告人指纹,仅只有受害人后脊这一处地方。”

“这又说明什么?”

“为什么只有一处?要是按照辩方的逻辑,两人真的在工作上有肢体接触,我们应该能在更多部位提取到有关被告的信息才对。”

什么叫会有更多信息?她俩就只是单纯的秘术和老板的关系,还能有什么接触?你不会还在想被告会在受害人什么部位留下指纹吗,咱们这又不是黄色小说!

“在非案发时刻,被告依然有能够留下指纹的可能性,就光这一点不就足以说明许多事了吗。所以控方的论证根本在审理中无法立足,这一点我一定得指出来。”

“但……也仅仅只有后脊两侧,留下了被告人刘女士的指纹。”尉迟安娜凝神思索了许久,眼眸中闪过靓丽的神采,“按照炼钢厂其余员工的描述,邹社长每日出行视察都会换上干净皮革大衣,也就是他生前所穿这件浅咖色外套。于是再退一步讲,如果受害人身上的指纹,是被告在更早之前留下的,那为何指纹还会保存到案发后?”

皮革外衣是在视察期间穿上的……等等,那指纹不久……

“这!”我当即哽咽了几下。这次是彻底被怼得哑口无言。

“这下明白我的意思了吧,修皓律师。受害人只有在视察期间身着这件外衣。所以被告留下指纹的机会,也只会是在这段时间内。”

“不过也有可能……”

“当然指纹也不可能是更早的时候留下的。”

像是预测到了我的想法,尉迟安娜立马打断了我的询问。

她接着解释道:“因为对于随时会对服装进行整理的被害人而言,他人的指纹根本保存不了那么长时间。”

“打住打住,我可没听过这件事,你们开庭前可没跟我讲过啊!”

我不安地拍了两下桌子。

“开庭前的工作我负责交接证料,没理由跟你讲推理。”她满足地笑了两声,黑色面罩浮出嘴角上扬的轮廓。

虽然我是说过你直接阐明观点,审理也会进行的比较快,毕竟我也能够更好的理解案件……可这哪里是推理,这根本就是控方的杀手锏了好吗?

假设受害人穿衣时间段一事属实,正好也证明被告只能在离开公司,到炼钢厂前这段时间内曾被告下过手。

先不说刘碧青有无推攘邹阳,但两人有过足以留下痕迹的肢体接触这一点,已经可以肯定是事实。

尉迟安娜合上了起诉书,“最后补充一点,被告刘女士她留下的指纹——来自是两只手。”

“两只手的指纹……这不就是!”

“相互看看手上的证料,这或许是我方的最后一条案件陈述。”尉迟安娜戳指着桌面,“这样你才能更清楚我想表达什么。”

控方阐述的内容如同一股异样的冲击,无时无刻不在朝我袭来。我又愣了半响,再次慌忙地从辩护席的一角夺过证物报告。

“‘根据搜查科的取样,可以确定受害人大衣后背处,留下的是两对大拇指指纹……’”我细细阅览着尸检信息的最后几栏,又不禁读出了声,“被告人必须得靠两只手发力,才能在受害人背上,做出留下两根大拇指指纹的动作……”

“如辩方所言,这便是此案的真相。”

“难以置信。”我不甘地扶着额,手中的证料纸张无意中从手里脱落,一张张地散在桌面上。

案件开庭审理还不到半个钟头,我便觉得自己该提的辩词都已经提完了。没想到久违刑事辩护,竟然迎来了这样的结局。看来还真不能随随便便去接一日法庭的委托。

自己的准备工作做得也太不充分了,竟然连两根拇指这样的信息都能忽略。

不过要是能提前得知这个信息,说不定还能临时想出一些战术……这可不是我在马后炮。

自己是个不够入格的辩护律师,这一点算是明白了。

“怎么了辩方律师,你的脸色看起来不太好。”侧前方的柳英治法官忍不住发起了疑问。

沉默许久后,尉迟安娜继而挑衅地说:“辩方还有异议否?若是没有的话,咱们估计也能结案了。”

“我、我……我有异议。”当再次轮到辩方发言的环节时,我却变得结结巴巴。

真没想到,自己即将要沦落被法官催促发言的辩方。

“如果对控方论证存有反对意见,可以适当地提出来。”法官劝谏。

这点倒是不用教我。问题是你口中所谓的反对意见,我也不知该从何说起。

修皓……要不学学其他前辈那样,从证人的发言里入手案件的剩余细节?

不不想什么呢,这怎么行得通。证人席上空如也也,本案至始至终都没有所谓的目击证人,这一点我一开始就明确过。

所以我又该怎么办?

“辩方律师?”

如此扪心自问着,我在缄默中眺望了一眼被告席。隔着护栏,坐在两位法警中央的刘碧青不安地注视着我,不断摇头地神色中写满了委屈。

我没有推过人……她的眼神里是这么讲的。而且这样不安而无助的脸,让我感到如此得似曾相识。

可是如果你没有与其接触,怎么会在受害人身上留下指纹这么直接清晰的线索?

……不对……我一个人在这里思考什么劲?关于这个问题,我直接问她不就好了吗?

只要被告人自己能够证实,除了推攘外,还有其它动作能够在受害人身上留下痕迹就行了。她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她至始至终都和受害人在一起!

这样一来,起诉观点不就被推翻了吗!

“……尉迟安娜的诉词会被推翻……”我捂着嘴小声自语。

“嗯?辩方律师有在叫我?”

不!这么露骨的漏洞,她不可能会没发现。就算是尉迟安娜,也肯定是曾确信过没有了其余可能性,才敢在大法庭上道出“检方确信被告人实施的是动作是‘推下受害人’”这样直言不讳的说法。

“审判长!”

我强装自信,神色锐利地朝向了合议庭。

对于刘碧青会如何回应,我可不怎么抱有期待。而且这么傻逼的环节……我猜尉迟安娜肯定也早有预料,就算真有其余答案,她也肯定不会那么容易让我问出来。

“您思考的如何了,辩方律师?”

虽然我心里是在怎么想。尽管如此,接下来的行动也有试试的价值。

我利落地举起话筒,“尉迟检察官的起诉词中,有着在我方看来极为值得关注的矛盾,对于矛盾的解释我需要刘女士的协力。”

“这话怎么讲?”

“审判长、辩方律师申请询问本案被告人!”

神色黯然的刘碧青于惶恐中再次抬起了头,默然接受了我用眼神所意会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