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六日,赛农市迎来了一九五三年的第一场雨。

浑厚乌云缓缓飘动在铅灰色的楼群与矮屋上,从列车飞驰的地平直到群楼天际线的彼端,天幕像是弯曲的穹顶般笼罩着大地。

淅沥落下的冷雨映出万般灯火,又似闪亮的珍珠溅起一片雾色弥漫,让时光暧昧而人影朦胧。

此时的天气仍显微寒,积雪在消融后,复又凝成混着灰尘的霜粒,在路檐和屋角上结成块。而当它们在清寒的雨中消融,就化作一道道灰蒙蒙的墨痕,淌过光鲜琳琅的街道,褪尽浮华。

这样的时日里,为驱散潮湿与寒冷,西街教堂的起居室中燃起了壁炉。

暖黄的光晕铺上四壁,小神甫与伙伴们正团聚在餐桌前吃着午饭。就连小狗摩西也舒适地依偎在火堆前享受着温暖,刚淋了雨的湿漉漉的毛发逐渐被烘得蓬松。

一小簇跃动的火焰,一桌简单的餐饭,这如风岁月就给了我们质朴的生命光明与温度——诺兰德倚在凳子上餍足地感慨着。

对于他而言,西街教堂的生活是清贫的。以前,他频频流连于酒吧和夜场间的霓虹,总是泡在烟云缭绕的书房中,任凭烟盒堆得比手边书本还高。而现在,他已鲜少在烟酒与声色上耗费生命,却却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与快乐,心中再也不是空落落的。

拜那个未曾露面的老爸所赐,他和母亲守着老家的汽车旅馆度过了并不幸福的童年与青春,之后孑然一人启程远行,不停地追赶着某个虚无的梦想,最终来到这座小教堂。

这数个月与伙伴们共度的时光,已填补了他心中长久的孤独。

此刻,关于那台密码机的制造和莎拉叔叔的麻烦事,他全然抛在脑后,只想享受这片刻宁静温存,但有件事却仍让他在意——西街教堂的餐桌上,肉类逐渐减少了,直到今天,连三明治里的培根都变成了一块可怜巴巴的小鱼排。

“咳嗯、弥撒...最近是不是吃的有点太简朴了?”诺兰德干咳一声。

“...呃,诺兰德你真的没意识到吗?”弥撒抬头确认了青年迷茫的眼神,汗颜地放下了手里的面包,不满地小声嘟囔:“这里毕竟是教堂啊,现在都三月了。”

“???”诺兰德一头雾水地挑眉,“这有什么关系嘛?”

“今年四月十八日就是复活节...那之前的四十天是大斋期。”弥撒悠悠说着,有点坏心眼地倏然一笑:“我认为这段时间的饮食原则简朴为上,你要理解。”

“天呐,不!”诺兰德惊恐地捂着脸颊从座位上弹起,向后踉跄两步。

他竟然把这件事给忘了。

传说,是为了纪念人子受洗礼后在旷野中禁食祈祷四十日这一举措,而设立的。其实在弥撒将礼堂中的花饰全部去掉,并用紫布遮蔽十字架的时候,他就应该意识到是大斋期临近了。

仔细想想,平时的周五弥撒都是守小斋不吃肉食的,就算端上来也只是给他吃而已。可到了这个时节,以弥撒的性格铁定是不会让他在教堂里吃肉了。

但万幸的是弥撒还不满十八岁,除了不能吃热血动物的肉类,倒还是可以吃饱的。如若不然,便一天只得一顿饱,另外两餐只有少量食物,除此之外只能喝水。

“那...我们多吃些鱼和海鲜?”诺兰德平复情绪,冷汗涔涔地发出魔鬼的诱惑,“还有蛋糕之类的甜品,不是也没问题吗?况且弥撒你正在长身体,要多摄取营养才会健康啊。”

“你不用试探我...只是不吃肉却饱食其他喜欢的美食,就失去守斋的意义了。”弥撒非常坚定地摇头拒绝了他,正色道:“克己是为了让心思机敏,以聆听圣言并忏悔罪过。”

“诶~可是厨房的壁柜里面藏着罐奶油小甜饼,是谁的呢?”在一旁啃着三明治的莎拉,懒洋洋地发出不合时宜的声音,“虽然上面还贴着‘日限一个!’的条子,可是好像已经见底了。”

“噗嗤、”她的话音落下,诺兰德表情微妙地晒然一笑。

“我...我我、咕...不甘心...”弥撒憋得小脸红到了耳根,不高兴地鼓着腮帮子,强作镇定开始收拾餐具,“反正大斋期正式开始后就不吃...呃,每天只吃一个。”

清汤寡水的午餐时间就此结束了。

今天是周六,罗伦预定会来找莎拉学习绘画。这个毛头小子,最近立下志向要成为一名机械工程师。对于这点,莎拉曾以为他会想成为一名漫画家,可罗伦坦率的回答却令人大跌眼镜——画漫画只不过是为了让贝德开心,他自己更喜欢机械,在老家的时候,就觉得大型耕地机犁过田地时很帅。

为此,莎拉就回了自己的房间去准备画具与训练的内容。她打算着重培养罗伦的素描造型能力。

而诺兰德则往窗边的书桌旁一坐,就开始写稿子。

之前柳诗音安排的工作已经圆满结束,他成功地写出了编辑们和委托人满意的稿件,因此也在《时代故事》那得到了良好的评价,目前成了麾下的专栏作者。这一方面是为了还诗音的人情,另一方面他也确实需要钱。

因为随着密码破译工作的进展,他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所以必须做好万全的准备——最坏的情况,也许是带着弥撒与莎拉远行,躲避可能的危险。

“这个节骨眼可不能再偷懒了。”诺兰德审视着稿件的眼中闪过一道坚定的光,悄悄攥紧了那枚六角雪花与金海雕的项链。

而就在此刻,不疾不徐的脚步声从空旷的礼堂中传来,随后起居室的门被推开了。

罗斯特·马丁,这个神出鬼没的住客突兀地走了进来,就往旁边的椅子上一坐。

他依然穿着风衣,戴着那顶呢绒帽,白色的康复面罩掩去了所有表情,而套着白手套的双手交叠在一侧大腿上。如果不是他还有呼吸,活脱脱就像橱窗里的假人。

他就那么坐着,不时地昂起脖子向诺兰德这边张望。

自从他上次不声不响地离开西街教堂,已经过去一些时日了,可能是因为工作上的原因——诺兰德如此猜想。

不过,他还是认为这家伙是个怪人。比如说,他没事的时候完全不出客房,用餐也是在房间里,而出门就是起早贪黑,彻夜不归是常态。

“嘿,你在担忧什么吗?”忽然,角落里的罗斯特发出嘶哑的声音。

“...有那么明显么?”诺兰德不可置否。

“我看了你的书,弥撒极力推荐给我的。”罗斯特扶了扶帽子,起身靠过来,眯眼审视着桌案上的稿件,“那是一本好书,字里行间都是无忧无虑的活泼心思,让人快乐和感动,虽然这种感觉不那么真切,却也是慰藉心灵的良方。”

“你是想说彼时的我还不够成熟吗...”诺兰德耸了耸肩。

“如果,所谓成熟是圆滑世故和苟且忍让,那又有什么用?”罗斯特嗤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有很多人囿于狭隘的眼光,自甘屈从和信赖规则与秩序,而当灾祸降临在身边,就怨天尤人悔不当初。”他顿了顿,继续说道:“而我觉得,你不是那种人——那种会被世俗要求歪曲内心真实的人。”

“为什么你会这么觉得?”

“因为我们是一类人。”罗斯特伸出手,将诺兰德徽章拈起把玩,“如若不然,你就不会一直写着故事,而我....咳嗯,话说,你是从哪得到这枚徽章的?”

他深邃的眼睛在面罩后盯着那煜煜生辉的金色海雕,仿佛也变得明亮。

“我的母亲给我的,说是作为护身符。”

“你母亲在战时是空军飞行员?”

罗斯特低哑地呢喃着,而诺兰德惊愕地瞪大了双眼——他猛然意识到,这枚徽章蕴藏着某些秘密,而母亲对自己隐瞒了这一切。

“不,她是汽车旅店的老板,几乎都没离开过老家。”诺兰德急促地说道。

“那这是你父亲的呗?”

“这到底是什么?你是怎么知道的?请你告诉我!”诺兰德猛地从椅子上起身,紧盯着罗斯特,郑重地问道。

“...这个勋章,是颁发给执行了一百次飞行任务的飞行员的荣誉,这可是个少见的东西。”罗斯特解释道,“一九四一年的时候,我搭船来这个国家,却在途中遇到海难。那个时候,我和其他旅客在冰冷的海水里泡了四十多个小时,最后是一架海军巡洋舰的水上飞机发现了我们,才得以获救...”他摩挲着徽章,声音变得低沉,吐露出更大的秘密,“那名飞行员,也有这么一枚漂亮的徽章,他的名字是——查尔斯·莱昂哈特。我不知道是同姓还是什么,应该没这么巧吧...”

后面的话,诺兰德已经听不见了。

他只觉得耳边嗡嗡作响,无数混乱的思绪从记忆最深处翻涌而出,令人喘不上气。

有母亲边呷着龙舌兰,边翻阅那些飞行杂志时落寞的身影;还有吧台后面的酒柜上,摆成一整列的军机模型;以及那些散落在沙发角落与桌边的飞机设计与军事书籍。

最后,他倏然想起母亲房间内的墙壁上,一件作为墙饰而悬挂的飞行皮夹克。破旧而满是裂纹,宽大得全然不合身。

此刻,一个疑问在他心中浮现——他的生父,真是某个未曾露面的机车骑士吗?

“罗斯特叔叔?你终于回来了。”弥撒清亮的声音传来,打断了青年的思绪。

他洗完了餐具,正面露喜色地从厨房一溜小跑地过来,那束长长的马尾随着脚步微微甩荡。

“哦,弥撒。”罗斯特回过头去,“实际上我是回来道别的,因为工作的原因,我要回华盛顿那边去了。”他伸出手,揉了揉小神甫的脑袋,发出轻叹:“这段日子...就和许多年前一样,是一段温暖踏实的时光啊。”

他话音落下,弥撒喜悦的笑脸也逐渐变得落寞。

“别摆出这副撒娇的表情,”罗斯特低笑道:“不是有新的伙伴们陪在你身边么?”

“嗯、”弥撒点了点头。

诺兰德在旁边写着稿子。对于弥撒而言,与加亚老爷子是旧识的罗斯特,是个亲切的长辈。这一点在那次带他去公园玩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了。

离别的氛围总是令人感到局促,于是他默默打开了桌边的收音机。

一段午间新闻正在播放中:

“据悉,昨夜即今日凌晨,华盛顿的政要办公大楼遭到袭击。一名四十岁的男性犯罪嫌疑人肯尼特·爱荷华,持枪械和爆炸物从位于三楼的露台侵入并发动袭击。该起袭击事件中,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当场击毙,而该办公室内留守的一名工作人员负伤入院,伤者为三十岁左右的男性.....据警方声称,该嫌疑人正是策划了议员枪杀案与探员爆炸袭击案的团伙成员....”

听着这段广播,弥撒和诺兰德面面相觑,而一旁的罗斯特则垂下了头。

“哈维...”他低沉地呢喃起一个名字。

新闻中提及的袭击地点,正是他在华盛顿的办公室。在塞农的这些时日里,日常的事务全部交给了留守在那的哈维打理。

这个年轻人不仅是他的心腹下属,更是计划的关键环节——本来,他安排卡维亚院长撤离塞农之后,会让她与哈维汇合去处理基金会的事宜。

他也曾对哈维承诺,若是大功告成便由其接任自己的位置。

这个年轻人虽然虽然急功心切,本质却是好的,就如卡维亚所说的,是伙伴。他认可自己救助战争孤儿并建立基金会的计划,也认同这是正义的事业——只不过,在这光辉的事业里,他必须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当然,也正因如此,他才会选择哈维做自己的心腹。因为他有着这个时代下别样的特质——对高尚的荣誉的追求,并心醉于此。

“你一定要挺住,这最后一步,全靠你和卡维亚了。”罗斯特在心中暗暗祈祷。

“我必须走了,弥撒。”

然后,他挥别这个被自己视为旧日珍宝的孩子。

他穿过起居室,一步一步走向礼堂尽头。风衣的下摆飘荡着,而他的身影在圣像投下的阴翳与朦胧光晕中,好似鬼魅幽灵。

最终,他推开大门迎向漫天风雨。

埋葬着昔日友人的墓园,以及被自己所拯救的那个孩子居住的教堂,还有穿过阴霾的闪电,全部在他身后逐渐远去。

从今往后,他再也不会回到这里。而弥撒·托尔莉雅,这最后一面之后,也永远不会知晓自己真正的身份。

可是,加亚神甫镌刻在墓碑上的话语,却又不合时宜地在心中响起:

———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

为何会在此刻想起这话?难道他的心中还潜藏着令人羞愧的期待?亦或对曾经所犯罪行的畏怖?

“不过,无论如何,已经无所谓了。”

他驻足于街角,发泄怒火般地将整个康复面罩扯下,然后压低帽檐快速向前走去。

他的背影没入人流中并不显突兀,就这样随着车水马龙而去,可其方向却与身边行人相去甚远——当人们为明天而活,讴歌未来的时候,他只是千方百计地向着过去蹒跚独行。

他已经不再需要掩饰,因为罗斯特·马丁的身份,已经在这十数年中尽到了使命。

“至少,这最后的路,我将以战士的身份走过。”

马克·罗斯特嘶哑地低喃道。

而那双深嵌在狰狞眼眶中的浊眸,仿若静谧燃烧的火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