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教堂的起居室里,热茶的氤氲缭绕,清醇的芳香与温暖的阳光,本该是闲适而美好的时光,却让人丝毫放松不下来;约瑟夫和弥赛尔开着“114百货店”珍贵的蓝色货运小卡车,从东区直接横穿城市跑来这里,也绝不可能仅仅是为了喝茶。

诺兰德十分明白,这两个扭扭捏捏暗递眼神、互相推诿的家伙,带来的肯定不是好消息。

“说吧,弥赛尔,你们来到底有什么事?”诺兰德轻咳一声,直接点名。

约瑟夫有点喜欢故弄玄虚,是个喝酒吹牛的好搭档。但要谈正事,务实简练,三言两语就能言明重点的弥赛尔才是好选择。

“呃。”弥赛尔眼角一抽,捧起茶杯呷了一口,又慌乱地将手伸向一旁的杂志。

“快说啊,老板。”诺兰德微一瞪眼。

弥赛尔整个人僵硬地握紧了拳头,仿佛下了莫大的决心。

“……之前,罗斯特从政时的一个叫哈维的下属,给我们打了电话。”弥赛尔局促地捋着头发,悠悠说道:“他……希望我和约瑟夫,帮你们从汉堡港偷渡到格但斯克,再去华沙。”

闻言,诺兰德怔了半晌,而对方却没有继续说下去的意思。

平淡直白又简明扼要的陈述,非常符合弥赛尔的风格,但这蕴含的信息量也太大了。

汉堡港在西德,格但斯克在波兰,而他们现在——在美国的威斯康星州!

“在冷战时期,跨越半个地球,跑到对面阵营某国家的首都去。”诺兰德扶额,深深地叹了一口,神色郁结地斥责道:“还是用偷渡的方式——且不说我会不会同意,能想出这档子事,你们是疯了么?觉得国内生活太平淡了,老想找点刺激?”

弥赛尔支支吾吾地想要辩解,却又自知理亏,于是身子一缩把头塞进了餐桌下面,坐在他旁边的弥撒轻轻拍了拍他的背表示安慰。

诺兰德看着可怜的杂货店老板怂成一团的模样,幽幽地闭上了嘴。

“作家……我知道,在经历了这些破事之后,你不想再让这宁静的生活被打破。”约瑟夫斟酌着说道:“其实我也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平和,但是……对于这件事,我希望你能把抉择的权利交给弥撒。”

闻言,诺兰德默默抽出一支香烟点燃,深深地吸了一口。而这时,弥撒并没有阻止他。

青年紧蹙的眉宇间流露着忧虑和迟疑。他当然知道,前往那旧日缘起之地,对弥撒而言有着怎样的意义;他知道,罗斯特的安排是何等用心良苦——他希望弥撒能够亲眼去见证,那过往的一切。

而约瑟夫和弥赛尔,也毅然抛下了自己的生活,二话不说地支持这冒进的计划。

即便他们曾是杰出的军人,但现在也只是杂货店老板和汽车修理工,根本无力负担风险。

仅凭耳闻,他实在难以想象,这些人的爱恨纠葛之间,为什么会孕育出如此强韧的牵绊。

说实话,作为一个作者,其实他的内心非常复杂——既为这些独特的故事雀跃,却又担忧着弥撒。而且,他很清楚,罗斯特、约瑟夫、弥赛尔,以及弥撒,将他们维系在一起的,实际是一个善意的谎言。

加亚的日记,那才是真正的“掩盖的事”。

——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

他想起加亚墓碑上的墓志铭。

那大抵并非什么富有深意的智慧话语,而是—— 一个不得不用谎言去维系希望的老人,在缄默中发出的最后的呐喊。

“弥撒,由你来做决定吧。”良久,诺兰德将烟头碾灭。

少年坐在椅子上沉默无言,纤细的手指绞来绞去,无言地述说着心中的踟蹰。

半晌,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用颤抖的声音轻轻说道:“我……希望能去。我想看看自己出生的土地,还想回一趟儿时曾去过的村庄……那件事……你知道的。”

他这么说着,不由地望向身边的诺兰德,忽闪游移的眸光中充满渴求与——惶恐。

诺兰德心知肚明。

他想故地重游,不仅是为了亲自去探明生命所系,却由他人转述的那些记忆,或许更是为了去到儿时朋友的墓前,为之献上花束与祈祷吧!

若这个孩子想随着生活向前,就必须解开这个心结,这是只有他们两人知道的秘密。

“那就……如你所愿吧。”诺兰德平静地说着,内心却升起一丝忧虑。

虽然他选择继续维系加亚的谎言,但若是这趟旅行发生变故,令弥撒得知真相………

那会是加亚所期望的吗?

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

临到末了,约瑟夫将诺兰德偷偷地叫了出去,并将一个信封交给了他。

诺兰德打开一看,里面赫然是一张五万美元的支票,猛地倒吸了一口冷气——五万美元,就一九五三年的行情,这可是能买整整一公斤半的黄金!

一念之下,他很快明白了这笔巨款的来源。

“这是什么意思?”他警惕地看着约瑟夫。

“别误会,这钱是干净的。”约瑟夫罕见地一脸严肃,不容置喙地说道:“这是罗斯特为你们准备的。他知道以弥撒的性格,肯定不会收下。但在这动荡的世界上,你们会需要应急的手段,收下它吧。”

诺兰德不可置否地点了点头,将支票收在了怀中。

对于这件事,诺兰德没有去和罗斯特当面对峙,因为他清楚,这就是那件所谓的“礼物”。

在这个节骨眼上,一笔资金确实能让人更有安全感。

之后,他们具体地商量了一下方案,终于确定乘火车离开赛农,中转后前往纽约,然后坐船前往德国。

一方面是出于经济性的考虑,这年头飞机票可不便宜;而另一方面,则是根据弥赛尔的建议。

这位当过特工的杂货店老板认为,既然最终是要搭船,在夜晚偷偷地去格但斯克,那必然要先熟悉一下海上的环境。

而且在他的建议下,诺兰德又用了几天时间拜托柳诗音帮他弄来了《时代故事》的记者证,让一行人伪装成了采访团队。不过,虽说是记者证,但并非什么资质证书,不过是媒体自行颁发的身份证明而已。

“美国某个小城市的报社员工,为了冲业绩,想弄点独家新闻来满足民众的猎奇心理——请牢记这个设定。某种意义上这能确保我们不会被一口咬定是间谍,只要不去那些敏感的地方……当然具体操作可能还是要花点钱。“弥赛尔一边磕着心爱的瓜子,一边对此解释道。

“为什么你会这么熟练啊…另外他们办的是杂志,不是报纸。”诺兰德无语地腹诽。

虽然这位老板是曾有谍报行动经验的人才,但这几年都蹲在杂货店的柜台后面,竟然还没把那缜密的思维模式扔光。话说回来,吃瓜子也是个挺少见的爱好,除了棒球运动员们会嗑它来缓解压力,基本没什么人喜欢。而且还有不少人认为它是鸟饲料。

对此,弥赛尔辩解说自己是遇到事情容易焦虑的性格,这种劳神费力的零食能缓解压力。

总之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一个星期之后,约瑟夫和弥赛尔开着他们的小卡车再次来到西街教堂,诺兰德和弥撒已经拎着行礼在门口等候了。

久违地,弥撒脱掉了那身修士服,换了便服——靛蓝色的衬衫外套一件灰色的羊毛坎肩,再裹上一件有很多口袋的水洗布风衣,下面则套了条结实的牛仔裤,再穿一双运动鞋。

虽然已是春季,但威斯康星州的气温基本在几摄氏度到十几摄氏度之间,从纽约到格但斯克也普遍就是这个温度,这样穿是没毛病——但怎么看都有点别扭,刻意的地方实在太多了,比如风衣的腰间扎得紧紧的,腰上还挂着的童军营用的小小指北针。

“我说……你这穿的怎么有种微妙的紧张感。”诺兰德眯着眼睛说道。

“首先,这些口袋可以藏很多东西。”弥撒伸开双臂原地转了个圈,展示这身行头的优越性,“而且衣裤面料结实,不怕风吹雨打。这双鞋子嘛,当然是方便逃跑的时候翻越各种地形。”

“…………”诺兰德心中暗暗有了猜测,转头瞟向一旁的弥赛尔。

杂货店老板得意地伸手比了个“V”——他正穿着一身防水的登山外套。

而抱胸站在他身边的约瑟夫,直接穿了件防水夹克,甚至还踏了双军靴。

“你们能不能正常一点。”诺兰德扶额。

“这身行头是非常正确的选择,别忘了,我们可是要乘船在夜晚非法入境对方阵营国家。”约瑟夫一本正经地说道:“从汉堡到格但斯克要绕过日德兰半岛,穿过斯卡格拉克海峡、卡特加海峡,北海的海况可不怎么好,西风盛行,平均风力都有七、八级,浪高甚至能冲上战列舰的舰首甲板。”

“……空军转业坦克兵也就算了,海上的事你也知道的这么清楚?”

“我可是德国人,我老家在莱比锡,我在那生活了二十五年。”约瑟夫翻了个白眼。

“…………那倒也是,我都快忘了。”

小教堂的地下室改造暂时隔着了,只留下满地狼藉。在得到会带礼物回来的承诺后,被嘱托看家的莎拉愉快地封上了储物间的门,又在教堂的大门贴上了“外出”的告示。

作为一个以大学为目标的高中生,这段时间她似乎要恶补之前落下的功课。为此,弥撒贴心地在冰箱里塞满了她爱吃的东西。

约瑟夫暂别了汽修厂的同事们,弥赛尔也将百货店的卷帘门拉了下来,一切都已处置妥当,他们在城中心的旧车站坐城铁到了临市,转乘长途火车向着芝加哥出发,在那里他们会再转一趟车去往纽约。

虽说坐飞机是最佳选择,但四个人近七百元的票价委实令人心虚。

经过两千公里,三十多个小时的辗转,他们在纽约曼哈顿区四十二大街的大中央总站下了车。

与赛农那破落的市中旧车站相比,这座六十七条铁轨与四十四个站台尽在地下的巨型车站,其可称壮阔的地下空间,长长的廊道看不到尽头,甚至拥有供人穿行的拱桥;四处墙壁皆被星罗棋布的水晶吊灯金色的光辉所照耀,如同被光芒拥抱。

这里还有一个著名的“吻室”,在二三十年代铁路黄金时代,远行的旅客们,下车后会去那里与迎接他们的挚爱,亦或是亲朋好友拥抱相吻,在大战期间,这一间吻室也承载许多久别重逢的浪漫与久候无果的惆怅。

从地下向上,按照巴黎歌剧院风格所设计的拱顶大厅四面是巨型的拱顶玻璃窗,尽显庄严恢弘;而其拱顶亦是非凡,经大师之手再现了黄道十二宫星图,将灯辉化作漫天星辰。

而在咨询处的顶端,则点缀着大中央总站皇冠上的明珠——钟盘全部由名贵的猫眼石打造的四面钟,穷极奢华的金辉,随着它的指针与光阴一同流转,历久弥新。

出站之后,已然震愕不已的弥撒微抬起头,却看到更加令他震惊的事物——在有着大理石廊柱的立面顶端,十数米高的三座雕像如辉煌的冠冕般巍峨耸立,竟是罗马的智慧之神密涅瓦、希腊的大英雄赫拉克勒斯,以及罗马商业之神墨丘利。

这宛如神殿般恢弘壮丽的建筑,正昭示着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那个文明飞展,人们怀揣激情与梦想,犹如神话的时代的一抹余晖。

“这就是纽约……”而再向前看去,少年不由地又发出一声喟叹。

夜幕下,车流的灯光沿着宽阔的柏油路,像一条缓缓流淌的光之河流;在大道的两侧,带着工业时代风韵的规整建筑鳞次栉比,有着方正砖纹的立面被柔和的灯光洗亮,其上装饰着则是形色各异的大招牌。时装店的外墙,裙摆飘飘的美女踮着脚尖立在艺术字组成的灯牌上, 而快餐店的房顶上,笔直地竖着两个大可乐瓶雕塑,投光灯打在上面竟呈现出半透明的效果。这些林林总总的广告艺术品,都被缤纷的霓虹灯珠所缭绕,显得煞是光怪陆离。

时间已是晚上八点,街边的行人仍络绎往来;四月微冷的气温下,川流的汽车排出的尾气在灯光下形成了一层薄薄的雾霭,女孩们迅速点过地面的高跟轻轻地拨开一轮银色的涟漪。

而离沿街店铺稍深入的巷子里,在酒吧或餐厅的窗户与玻璃幕墙透出的昏黄光晕下,时不时能看到千奇百怪的涂鸦。但纵然地上如此精彩,若是抬起头来,却完全看不到一抹星光,反倒是摩天大厦上的聚光灯,不时扫过深蓝的天幕,远远地还能看到全高三百一十八米的帝国大厦上的航空障碍灯在隐隐闪烁。

与小城塞农相比,这座拥有着巨大向心力的城市,仿佛同时拥抱着历史与未来。它的一砖一瓦都留着岁月蚀刻的痕迹,街边的栏杆与路牌边缘也有着锈迹,不知行驶了多久的有轨电车会发出哐啷哐啷的噪音,但这一切都被热情洋溢的光芒所掩盖了。

仿佛世间全部的浮华汇聚于此。

“来到大城市是不是很激动?”诺兰的打趣道。

“有那么一点点,”弥撒扁了扁嘴,一把揪住了准备走向酒吧的诺兰德:“不过这种喧嚣感也挺让人焦虑的……先不要去酒吧啊,我们今晚的住所还没着落呢。”

“唔,对对,我都差点忘了。”诺兰德耸了耸肩。

住所,这是一个大问题。汽修工、杂货店老板,兼职撰稿人和小神甫——从根本上来说,这个组合的经济能力在纽约这种大城市真的非常难堪,虽然罗斯特给了他们足够的经费,但在一家酒店的柜台订房时,负责财务的弥赛尔拿着钱的那只手仍然抖了抖。

然后就缩了回来。

“我、我们还是去稍微便宜一点的地方吧……”他悻悻地说道。

而一旁的弥撒则忙不迭地点头。

乘车约莫十七公里,他们来到布朗克斯区的一条街上。

相较于繁华之地,这些“便宜旅馆”所在的地方显得诡谲而萧瑟。

群星的光辉在通明灯火中黯淡的夜里,依稀可辨的破落而低矮的楼群像这座大城市无法摆脱的影子,一幢幢耸立在幽暗中。在两边店铺透出的灯光中,街道仿佛像被截断了一般,从某一个点开始向前,就尽是鬼影幢幢的景象——招牌被砸坏的酒吧门前,聚集着生活拮据的醉汉,一些流里流气的年轻人踩着破旧的滑板穿过马,商店闭锁的卷帘门上画满了愤懑的涂鸦。

当中一幅引起了诺兰德的注意,那是一团猩红的蘑菇云,在地球上腾地升起。画它的人可能喝多了,连一个圆球都画的扭扭歪歪。

诺兰德看着这一切,微微皱了皱眉,虽然对此类场所他并不陌生。

赛农市的西街亦是穷人们生活的地方,但与纽约的贫民窟相比,生活在那里的人们却又有着不同——在西街的人们,眼中尚有着对未来的憧憬与对人的信任,而他现在看到的,那一双双眼眸中,尽是警惕与迷惘。

这究竟是为什么呢?难道仅仅是因为西街那所特别的小教堂吗?

“别东张西望,步调稍快一些,但别太快…”弥赛尔目不斜视,用肩膀轻轻碰了诺兰德一下,低声陈述出一个可怖的事实:“他们可能有的带着枪。”

他的话音落下,一旁的约瑟夫立刻不着痕迹地将弥撒挡在了身侧。

“…你怎么知道的!话说,那你为什么要来这啊!”诺兰德心中一惊,悄声质问。

“我猜的啊,一般八九不离十的……另外原谅我吧,毕竟我只是个乡下的杂货店老板,谁知道大城市这么危险。”弥赛尔苦着脸,嘴巴都撅成了へ字形。

诺兰德在他的话中察觉到一股酸溜溜的味道。

“……等等,我说你不会是看到曼哈顿的商铺而感到嫉妒吧?”

“有这个原因。”弥赛尔也没隐瞒,悻悻地摸着鼻尖,“你不是去过我的店吗?能明白的吧?我可是像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爱护它的啊。”

诺兰德稍微回忆了一下,的确如此——不管什么时候去,城东那间百货店总是窗明几净,精心设计过的霓虹灯招牌也让人印象深刻。

“我看你老是蹲在柜台后面嗑瓜子,想不到是这么有好胜心的类型。”他不由汗颜。

“我多少也是有梦想的,比如说——在某一天,看着账簿上的营收,啊!是把‘114’变成连锁店好呢?还是升级成大超市好呢?”弥赛尔向往地轻叹着,“这种甜蜜的困惑,什么时候能到来呢。”

想了想赛农东区那副萧条的景象,诺兰德没忍心打搅他的幻想,沉沉地叹了口气,继续悄悄打量起周围破败的事物;他又不由抬起头,眺望着来时的方向。那些矗立云霄的大厦,像一堵又一堵巨大的围墙,又像比肩而立的漆黑的巨人,沉沉地压在这片被遗忘的角落上,并投来沉默的目光。

其中或许有怜悯与同情罢!但一定是人对铁笼中的猴子那种,诺兰德这样想着。

“既然罗斯特给足了经费,我们就不能住个稍好的地方么。”约瑟夫抱着胸无奈地说道。

“但那可是我们小半个月的营收。”弥赛尔的金发有几缕支棱着,在路灯下落寞地打着旋。

“…………”而弥撒微抿着唇,又是连连点头。

毕竟对于靠着教区拨款生活的他而言,那更是大半个月不吃不喝才能攒到的钱。

最终,他们选了一家看起来还算靠谱的旅社———实际上,也就是招牌灯箱还算完整。

比起曼哈顿那有着美丽接待员小姐的奢华酒店大堂,这地方只有一个络腮胡子的大叔在柜台后对着嵌在壁柜上的电视轻轻摇着一杯加了冰块威士忌。

他穿着一件洗的有些掉色的蓝衬衫,还散发着洗衣剂和酒精混成的诡异清香。他的指尖略显苍白,指甲修剪的十分干净。

弥赛尔对此非常满意。

他还记得通过细节识人的要领,虽然这个大叔显得有些散漫,但喜爱洁净又有生活情调,经营起旅馆自不会太糟。

“你好,我想订两个房间……”弥赛尔轻轻敲了敲柜台。

“一晚十五元,不提供用餐,房里可以洗澡。”旅馆老板应道,又补了一句:“我这很安全。”

“这里很混乱么?”弥赛尔试探地问道。

“布朗克斯是纽约最穷的地方,而这条街更是如此,盛产各种帮派和混混,以及让警察头痛的案子。”旅馆老板耸了耸肩,“不过,对未来无望的人而言,这地方或许也是归宿……至少有一个地方,能接纳他们的沉沦。”

弥赛尔没有再追问下去,掏钱取了客房钥匙。

草草地分好了房间,他们便上了楼,约瑟夫与弥赛尔选了靠近中间的房间,而诺兰德则带着弥撒进了走廊尽头的房间。

房间的布置虽然十分朴素,却也打理得整洁,床头上一盏老旧的台灯散发着微光。

将背包放在墙边,诺兰德走到窗边燃起一支香烟,深深地吸了一口,又开了一罐啤酒喝起来。

从这一片幽暗中眺望而去,窗外,那些繁华的霓虹,就像云霭上的幻梦,远远地闪耀着。

这些浮华的背后不仅仅是历史的沉淀,更是某个庞然巨物的阴影——就像神话巨兽贝希摩斯,硕大无朋,饕餮无厌,它的咆哮与步伐尽是史诗般的宏大叙事,让无数年轻人为之心潮澎湃。

虽然在1929年时,他们曾排着队从交易所的窗户边跳下去,但这并不妨碍更多有梦想的人紧随其后。

想象了一下人们排队跳楼的景象,他感到有些烦躁,直到浴室传来淅沥淅沥的水声,抚平了这股莫名的热意。

微寒的夜里, 温热的水汽氤氲,从虚掩的门缝中飘出,仿佛轻柔地将人抱拥,送来一丝温度;磨砂玻璃的浴室门,有朦胧的暖光照出,仿佛落在心头。

在那道光芒的深处,像是极远又极近的地方,少年青涩而纤细的肢体随着流水舒展;光晕穿过他的发隙,化作细密的剪影,撩动一股幽香。

这一刻,诺兰德只觉喉咙一阵干热,一口气喝光了啤酒。

无法否热,他在少年的身上,这具青涩的肉体上,感受到一种美的存在——这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奇异情愫,那是一种仿佛触近圣洁事物的崇高的愉悦,又混杂着一种原始的悸动。

他也熟悉这种感觉,在他为了写下《路》而辗转于各地时,一度在面对那些触动他心灵的人时,产生这种热切的渴望。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一阵熟悉的歌喃飘飞而出。

“岁月乘着河水流向远方…我独自踏在柔软的白沙上…”

“走过先贤受洗的河畔..古老的圣灵啊,就顺水流向永世…”没来由地,诺兰德轻轻地跟着哼唱起来。

他不会忘记这首歌。也不会,去年清冷的十月初,与少年相遇的那个夜晚。

“弥撒……”良久,当他喝完了啤酒,低声呼唤道。

“嗯?诺兰德,怎么了?”

“心情不错嘛,我都不知道你是洗澡的时候会哼歌那种人。”为了消解这股怪异的悸动,诺兰德刻意揶揄道。

“……是啊,我是真的很开心,”片刻,浴室门被推开,下半身裹着条浴巾的少年用毛巾擦着湿漉漉的长发,趿拉着拖鞋走了出来,“除了小时候那一次,我几乎没离开过赛农,而且……在看了你的书之后,对于这样的远行,我也一直有着期待。”

他轻快地坐到了床上,白皙匀称的双腿不安分地荡悠着,将自己的小背包拽过来开始摸索。

“阿拉斯加广阔的冰原上,狗拉的雪橇飞驰时扬起银色的雾霭……”

“温德河岭山脉,最高的甘尼特峰上那寒冷而明净的夜空……”

“还有科德角的傍晚时分,连绵的霞光渐渐褪去,平静的大海从金红色变成墨蓝,而海岬灯塔亮起,指引远方归来的渔船……”

他讲述着那些委以语言,封存入书的景色,如数家珍;清澈的声音微微回荡在耳边,诺兰德只觉心中躁动仿佛顺水而逝。

“我记得我确实还写了纽约的繁华。”诺兰德凑近来,伸手揉了揉少年柔软而湿润的头发。

“因为我比较喜欢自然的风光呢。”弥撒低声说着,从背包里取出了诺兰德送给他的布鲁斯口琴。

当他柔软的双唇覆上吹嘴,绵长婉转的旋律,悠扬而起。

口琴的音色带着金属的质感,清脆而嘹亮,飞过窗棂,静静回荡在一九五三年的夜空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