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是健忘的。

我一直是这样想的。

早上起床刷牙的时候会这样想,中午吃饭的时候会这样想,晚上洗澡的时候会这样想,从早到晚,从初中到高中,从高中到大学,从大学到毕业,始终是这么想的。

因为我永远想不起来过去的自己有过怎样刻骨铭心的经历。

我不认为我没有,实际上正是因为我隐约记得自己有,所以才会说出这样的话。

明明曾经对于过去某一时刻的自己很重要的一件事,如今却已经忘得一干二净,那时候的感受,那时候的想法,连一点残渣都找不到了。

我为这样的自己感到可悲。

我为这样的人类感到可悲。

当然,我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所有人都跟我一样,这只不过是我的一己之见罢了。

可我观察过,我的身边有着不少跟我一样的人。

他们会在听了励志演讲之后流下热泪,并且发誓今后一定要把以往的过错全部弥补。他们还会在听完演讲的几天后,把演讲的内容全部忘掉,并且以戏谑的态度评论那次演讲。

所以我在那之后暗自得出了迄今为止我都不打算去驳斥的结论——

——人类是健忘的。

以“人类是健忘的”这条结论为基础,我还推导出了一件事。

人类是很难改变的。

人类是健忘的,所以他不会记得生活中一些感动过自己,让自己做出过感慨的琐碎小事。人类是健忘的,却不是记不住事情,他们还会记得一些发生在自己人生转折点的大事。

决定一个人的性格的,正是这些发生在人生转折点的大事,可能是儿童时期的父母离异,或是受同学排挤——

——当然,也不能全是坏的,也有可能是在遭遇到极大灾难时得到了他人的救助。

换句话来说,只有先遇上了足以影响自己生存问题的大事件时,才能够从中得到人生的经验,从而让自己发生改变。

我不认为我这句话是错的,最好的证据就是我——

——这个从高一到大学,从大学到现在,没有发生一丝变化的我。

  

李少辉,现年二十四岁,再过不久即将迎来自己的二十五岁生日,单身至今,没有擅长的事情,也没有感兴趣的事情,正在外地租着一间小屋,干着一些破事来维持生计。

这就是我,一个不懂得改变自己,从里到外都腐烂的我。

当然,我不认为我这样有什么不好的,恰恰相反,我很享受我现在的状况。

虽然常常被熟悉的人嘲笑为“人生败犬”,我也不怎么在意。

因为——

——很无聊。

我能够接触到的一切都太无聊了,无论是人际交往,还是其他什么事情,都只会让我觉得无聊。一个认为所有事情都无聊的人,理所当然不会改变,也不会想着改变。

如果没有能够让我觉得有趣的事情出现,恐怕我的一生都不会出现变化。

不,没有变化说不定才是好的,因为能够让我这种就连死都觉得无聊的人感兴趣的事情,一定是非常非常非常非常不得了的事情。

  

“喂!那个一脸颓废的家伙!往我这边看过来!”  

声音是从我的正上方传出的。我没有特别想要一探究竟的欲望,只是觉得自己应该抬起头,于是便抬起了头。

说话的人是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披头散发的小女孩……不,她真的是人吗?

小女孩的身体是半透明的,正漂浮在我的头上,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她是幽灵吗?还是说是其他什么东西?

不,这不重要……这样的角色设定……很无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