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名:怪談代理人與安徒生小姐
閱讀原作:https://www.linovel.net/book/116687.html
作者:刑部
書評人:默嵐
此書評來自書評組
很慶幸又能接一篇懸疑題材的小說,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是懸疑推理題材的老粉絲。本書的書名看起來像是變格推理,實際閱讀下來的風格卻是本格推理,這更是勾起了我的興趣。
哈哈,老推理粉露出了姦淫笑意。
本書評不含任何劇透。
我依然會分成三部分來講這本書:1.開篇 2.節奏 3.文筆
那麼,書評開始吧。
第一部分:開篇
既然跟作者認識,那我也就不拐外抹角了,光是點開第一章我就看見作者寫着大大的兩個字——勸退。
一般來說哪些情況容易“勸退”讀者呢?——文筆糟糕閱讀起來極不流暢;意識流嚴重幾千字下來劇情毫無發展;情節離奇與主題毫無關聯。作者犯的錯很明顯不是文筆上的問題,這點讀者在閱讀後就會清楚,因為這玩意牽扯到文筆,所以我會放在第三部分在講,這裡我只講“意識流”與“情節離奇”的問題。
作者在開篇採用的是第一人稱的描寫手法。這種手法很常見,而我專門拿出來說的原因,正是因為作者的“意識流”描寫與手法本身衝突巨大。
我閱讀過作者的上本書,很清楚作者運用第三人稱描寫的實力。第一人稱並不像第三人稱,它的優勢在於極快的讓讀者進入故事,且烘托起情緒與氣氛。可作者在使用第一人稱時卻是完全照搬第三人稱的手法,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偽第一人稱。這樣做不但不能達到第一人稱該有的效果,還會讓一些適用於第一人稱的手法變得尷尬。
複雜的玩意兒就不多說了,我只簡單講講。
第三人稱能讓讀者以旁觀者的視角了解世界,而第一人稱則是讓讀者親生體會這個世界。作者所採用的第一人稱鑒於兩者之間,明明是以“我”為視角,呈現出的感覺卻跟直接寫主角名一模一樣,完全沒有利用到主角的視覺、嗅覺、聽覺、觸覺來傳遞信息。
在這基礎之上,作者又使用了十分“意識流”的心理活動來強調自己是第一人稱,整體觀感也就變得十分奇怪。讀者既不能快速了解這個世界,又不能快速代入進角色,從而導致閱讀興趣下降。
我建議作者直接改成第三人稱,把沒必要的“吐槽式”心理活動全部去掉,按照自己習慣的方式寫就行了。
好了,說完“意識流”的問題,現在我還得講“情節離奇”的問題。
書名與簡介是吸引讀者的第一要素,而作者在開篇第一章表達的信息卻和主題完全不相干。推理呢?偵探社呢?好吧,只有安徒生小姐是實打實的存在。
我就直接說壞處吧,這樣做會讓被書名和簡介吸引進來的讀者感到失望。幾千字閱讀下來,他們看不到自己想要看的東西,也就棄坑了。作者明明可以用第二章來做開篇,卻非得在第一章搞4000字故弄玄虛的情節來拖慢節奏,真的很容易勸退讀者啊。
作為懸疑推理題材的作品,我自然清楚作者這樣做是為了設置“伏筆”與“線索”。但小說的主體應該是講故事,千萬不要為了設置“伏筆”與“線索”而忽略劇情的發展。極具戲劇性的情節才是支撐讀者看下去的動力,其他東西只能作為升華劇情的工具,記住這點。
在跟作者聊天過後,作者也已經表明開篇的內容只是與結尾做呼應。我個人建議直接把第二章作為開篇故事,而現在的第一章則在尾聲以回憶的方式出現,這樣可以起到承上啟下的作用。
第二部分:節奏
本書的節奏評起來很麻煩,其原因跟作者的故事結構有很大關係,所以這部分的“節奏點”我打算與“結構”一同評論。
我沒有將整個第一卷都看完,但還是看了有一半的內容,能夠看出本書的主要敘事方式是採用插敘的手法。主場景與對話中的場景互相穿插,直接用真實案件的過程來代替男主考核時的對話,這樣做可以增加代入感,但作者處理得並不好,甚至是讓代入感全部流失了。
先不提作者在每章開始時的第一人稱描寫,我只論故事本身,其真正與考核相關的內容幾乎等於沒有。
可以看出作者是要借考核來描寫案件,但開篇的主視覺可是在“安徒生”這位女主角身上啊。試想當讀者把注意力全都放在某位角色身上時,故事卻突然變得跟這個角色毫無關係,這是不是一件很恐怖的事?
如果作者直接以男主角作為主視角,案件的插敘就會毫無違和感,因為男主角是案件的經歷者,這部分讀者大可當做倒敘來看。
而以安徒生為切入點的主視覺來看會出現什麼情況?——讀者期待着考核的進展,結果考核場景的內容在整卷中連三分之一都不到。這會讓讀者覺得節奏慢得離譜,因為他們已經把期待點放在考核過程上了。
相信我,讀者不會有耐心看完自己不期待的劇情,因為這不是吸引他們的東西。
安徒生作為本書的女主角,她在第一卷的存在感實在是太薄弱,甚至比不上插敘中出現的配角。既然作者在開篇就表明了安徒生是主角,讓讀者把注意力全都放在這個少女身上,為什麼後面她的戲份會這麼少?這種感覺就像是你說要給我一份牛排,結果送上餐桌的卻是白米飯,期待感盡失。
我建議作者將整個開篇的考核故事精簡到三萬字以內,或者加大女主角在文中的作用。至於每一章開頭部分的那段第一人稱敘事,我建議作者還是直接刪掉,或者單獨用一些章節連貫的講出來吧。本就是插敘的手法,還在插敘中再整個插敘出來,整體結構看起來實在太亂了。我並沒有說這樣不行,但作者很明顯還不靈活的駕馭,不要急於求成啊。
關於精簡與加大作用,我這裡舉兩個例子吧。(改變開篇主視覺的方法我就不說了,畢竟安徒生才是正牌主角,書名也是如此寫的)
如果是精簡的話,那就得拋棄現在的敘事結構,直接採用對話來推動案情的方式。也就是用對話本身來描述案情,而這種方式必須精簡,不然大篇幅的對話會勸退讀者。採用精簡的方式既能增加主角的存在感,也能固定場景,一切的戲劇性都可以放在兩位主角在對話的博弈上,類似《十二公民》的處理手法。不過這種方式很吃作者的筆力,慎用。
如果採用加大女主作用的話,可以直接讓男主甩給女主一份資料,之後的插敘全程採用女主在腦內模擬案情來描寫。簡單來講,也就是讓女主出現在插敘故事中,而她將以旁觀者的身份與案情一同行動,當她遇到瓶頸時,再跳轉回現實詢問事後的案情發展。這樣的處理方式比較簡單,依然可以增加主角的存在感,且能讓代入進女主角的讀者與她一同探尋真相,我是比較推薦這樣做。
當然,我這裡也只是說出自己的想法,希望能夠幫到作者。
第三部分:文筆
我已經在《香料……》的書評中誇過作者的文筆了,無論是流暢性還是準確性,作者都可以達到比較高的水準,所以這篇評我就不誇了,主要來說說出現在《怪談偵探社》這本書中的問題。
作者的文筆風格偏向翻譯體,這並非是壞事,只要貼合題材與風格,無論採用什麼“體”都是合格的作品。特別是在破案風格以本格為主的小說中,翻譯體更是能凸顯出嚴謹氣息。
不過作者在對話的分段上卻十分不嚴謹,原本一句完整的對話,作者非得分成好幾段來描寫。這樣不但讓對話的連貫性降低,還讓對話前可以產生畫面感的描寫顯得毫無意義。當讀者分段看完一句話,估計已經把場景和角色的動作忘記了吧?
我認為排版也是文筆的一部分,如何利用排版來加快或者減慢節奏,這也是我們作者必須要考慮的問題。如果不需要烘托情緒,亦或者是在對話中增加畫面細節,我建議作者就用正常的描寫方式來寫就行。
本人沒看過日輕作品,所以這裡的觀點僅以國內網絡文學來說。
其實寫作時用國內大眾的描寫手法也挺好,——對話中穿插人物動作,對話后描寫人物神態與語氣。這樣既能凸顯出畫面感,也能讓提升角色存在感,何樂而不為呢?當然,我不是貶低日輕的意思,我只是覺得中國人就用中國人的手法來寫就行了。我們有自己的東西,只需靈活運用即可,沒必要去模仿且習慣別人的東西。
這一部分的內容很少,作者需要保持的東西我已經在上篇書評中說清楚了,僅是只有這一個問題需要改進。
總結下來的話,這本書我只能說因人而異吧。除去上述所說的缺點,本書在推理風格上還是挺像傳統的歐式推理小說,有興趣的讀者可以閱讀。
說起來,這本書確實有點偏向實體書的結構,奈何網絡上真正能夠沉下心看的人並不多,不過我還是期待作者能夠闖出自己的天下。
嗯,補充一句。
如果是想要在網絡上成功的話,我希望作者能在開始前就明確用戶群體。務必在最開始就表明自己的風格,且從始至終都保持這種風格,這樣好不容易留住的讀者才不會因為風格突變而棄坑。
那麼,書評就到此結束吧。
我是默嵐,我們下個書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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