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公約組織(international treaty organization,ITO)成立於2000年三月,是在中央帝國瓦解,“大對峙”結束后的一系列國際條約基礎上建立的國際組織。相較於由美國和莫聯代表提出的原案,I.T.O的獨立性要更強,實際權力也更大。除了擁有協調國際關係、召開國際會議等傳統職能外,I.T.O也擁有獨立的“再分配”及“安全維護”職責。

國際公約組織的主要機構有三個:公約執行代表會、國際維和部隊以及區域開發協調委員會。

代表會是總領的機構。由各國派出代表,在承認一系列國際公約(所謂的“公約組織框架”)后在會上發言,提出問題,協調矛盾,爭取合作。

維和部隊是公約組織的合法軍事武裝,在各個公約組織託管地和直轄地擁有常駐軍和固定基地。維和部隊同樣受代表會命令,對代表會負責,擁有獨立的軍事委員會。在2200年歐洲聯邦和新莫比斯主義聯盟國之間的戰爭中,維和隊在代表會的指令下派遣維和部隊前往歐洲平息局勢。

開發協調委員會旨在利用公約組織的統一調動促進協調發展和產業調整,從根本上緩和國際矛盾。公約組織的直轄地格陵蘭島和一系列國際軌道暫居地工程,以及舉世矚目的“世界皇冠”北部經濟區均由該機構承建。

然而,在一系列世界局勢的變化中,新的獨立機構也被迫切要求設立。以拉丁發展陣線南方衝突為代表的一系列地緣爭端,糾結了多個地方勢力和利益集團,尤其是涉及傳統國家政體、跨國企業以及莫比斯主義體制國家。在2199年臨時召開的代表會上,世界調查員有限聯盟(worldwide investigators limited league,WILL)作為獨立、自主、高效率的武裝調查組織被成立,有獨立於維和部隊的軍事機構和獨立運行的調查組織,由世調限聯委員會直接領導,現任總長為傑森·特納。總部設立在太平洋的雙子人工島以及貝塔島上空的軌道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