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第一次杀人。

第一次杀人……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接受,反而像是拍死厨房里的蟑螂那样理所当然。况且比起杀人,我脑海里却想着别的事。

一方面是谨记他告诉我不能暴露自己藏身之地的叮嘱,势必让他们闭嘴;一方面是——我发现我能打得过打赢他的人了。

也就是说,我比他还要强上两个等级。加上他断了一条腿,现在虽然好了,却留下后遗症。简而言之,我变强了,他却变弱了。

自从我发现这个事实之后,我一度陷入兴奋、恐慌和自我厌恶。杀人的感觉也抛诸脑后。

一方面,我兴奋于自己的成长,为自己能够不再被殴打而雀跃;另一方面,前面那种想法让我觉得我是在主动破坏这个“良好”而“和谐”的“家庭环境”,我在“拒绝温柔的到来”。

真是可笑。

我想过,如果他打我,我恐怕是会还手了。毕竟他不再是那个值得我尊敬的“强者”,只是一个像吸血虫一样附在我身上存活的垃圾瘸子。

我这一拳下去,他怕是吃不住。

然而,他再也没对我拳脚相向。反倒是天天跟我说,我有个妹妹。

不是“作为养子的我”有一个“他的孩子”作为妹妹,而是“我有个妹妹”。

哈,我不知道他是谁,他何尝能知道我是谁?不如说,父母早死的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自己是谁。

不,或许他能知道。我到现在还不能对他抱有绝对的不信任,他有渊博的知识,“能知道我不知道的事”这件事我深信不疑。

十年时间,我没有抛弃他,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此。

我想知道他口中“我的妹妹”到底是谁。

至于知道后如何,在寻找妹妹的几年时间内我都没有考虑过。甚至现在,我也没考虑过和她相见之后会发生什么。

和他在一起十年里,我不止一次觉得他不是普通人……事实上他肯定不是普通人。一个普通人怎么可能随身带着锋利武器、满脑子骚思想和在我看来已经出神入化的盗窃手法?

我曾经猜测他可能是一个大盗贼,不过后来被我否决了。

他的坟墓坐落在维斯尼富人区的墓地,至少能证明他“生前”有钱。但不管怎么说……

他是被“活埋”的。

很简单的道理,既然我能把他挖出来,就证明他没死。没死还被丢到坟里去,不是活埋是什么?

既然是活埋,就代表着他是被“仇人”或是类似的家伙给收拾了。但是这种家伙为什么还要把他带去价格高昂的地方活埋?

不合理。

我也想不通。这个老东西身上一大堆谜团,我到现在还弄不清楚。

我知道,一定有人会问为什么我没从墓碑上得知他的身份。

这也是我想说的一个问题。

他的坟头,立着一块裁好的、“光洁如新”的石碑。

没有刻字,但有墓碑。

如同他这个人一样,这一切都充满了矛盾。

难不成仇家因为他是个“可敬的对手”所以予以厚葬?

呸,活埋这件事永远是不合理的中心。

我也有想过,可能是别人以为他死了,实际上他没死。下葬之后正好被我看见异常,动手挖出来。

不过我有一个优点就是不去想那些无所谓的事。

或许有很多人觉得上述很多都值得追究,可我无所谓。

我只想要平静的生活,可能也是一个让我不去追寻的理由吧。

平静的生活持续到一年前。这么说可能让人觉得“直到一年前,平静的生活被打破”这种描述,其实不是这样。

只是一年前,老家伙开始看书了。

嗯,他开始看书了。

全是些怪力乱神的东西。

我是不信神的。小时候我曾祈求过神明让我过得更好,然而并没有什么用。直到现在,我依然住在昏暗的地下室,靠着给房东当小白脸和偷东西过日子。

我翻过那些书,全是关于恶魔遗迹啦、维斯尼历史啦、一些地理图啦这一类的东西。对了,还要加上肖特家族的记事录。

所以我感觉,他可能是肖特家族的仇家。

这种感觉得到了灵验。

两个月前,他让我去“偷肖特家族的家传项链”。我没多问什么,就去照做了。因为除这句外,还加了一句“在这个过程中,应该能找到你的妹妹”。

我就开始着手调查那根项链的下落。

倒不是说听到“妹妹”我就得义无反顾,也不是说“妹妹”这个词让我放弃了思考。我也不清楚为什么要帮他做这件事,不过大大小小乱七八糟的理由加在一起,我也就去了。

那条项链在伯爵夫人凯瑟琳的脖子上,我从小混混那里听到过这个消息。

项链这种东西,对于一般的小偷基本算是一个高难度目标。恰到好处地切断链条、快速而安静地将其偷走,让小偷们觉得这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但我不一样。

我是“盗贼”。

不过我得到情报的时候,伯爵夫人已经离开维斯尼有一两个月了。去的地方也打听清楚了,是回娘家罗尔森。我只需要知道罗尔森到维斯尼的船次,然后去蹲点就好了。

这家伙果然和肖特家族有渊源么?我记得他之前也有看肖特家族的族史……

那段日子里,老东西如同入了魔一样,仿佛要钻进书里般汲取着知识,并且让我买回纸笔,在纸上用他龙飞凤舞的漂亮字写下很多我不懂的东西。

没办法,我认识的单词不太多,就算我有意识去丰富自己也不能将他所写所画的东西完全理解。

不过我不在意这些东西……我只需要蹲好点,然后像往常一样偷来项链就好了。

在这期间,我见到了我的妹妹。

老家伙说,我的妹妹是肖特家族的养女,本名叫——雕不懒·惰!

什么脑残弱智名字。

我将信将疑。

不过我还是去见了她一面。

这应该是我第一次认认真真去打量一个女人。或许她现在只能算是一个女孩。

在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觉得她如果是我的妹妹,那应该理所当然。

和我一样的红发和蓝色眼睛,和我一样称得上上等的体态和容貌。

毕竟,我凭借这副皮囊在女房东那得到了免费居住地下室的权利。也有很多少女对我有意思。不过说实话,包括房东在内,她们都入不了我的眼。

我的妹妹才是最漂亮可爱的。不如说,“她有资格让我认作妹妹”更为合适。

我去见了妹妹一面。

她正要从剧院回家的时候,我见到她了。

虽然长相上有资格当我的妹妹,但还是太过胆小了。竟然被我吓到……算了,能保持镇定,已经算是不错了。

我认可她了,作为我鹰不怠的“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