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场雪大概就快要来了,我不知道。

这是我来这里以后的第一个冬天,说到底我只见识过家乡的气候,格罗的冬天不像这样,那里每一棵树不论高矮,这时都会脱光身子,等待与初雪相拥。而眼前这些高大、我叫不上名字的树木仍然保持着青翠,在清晨的薄雾中沉默不语,仿佛安放在高处的群神塑像,用隐藏的眼睛一齐俯视着我。

“陪我在这里好好过冬吧。”我俯下身,从脚边的车板上取下几个木盒,用长杆挑着挂到高而结实的树枝上面去。再度确认过背风向阳的好方位,便让背后的机簧“咔”地锁住,抱紧枝条,这样就做好了,若能有鸟儿搬来,这里也不至于太过寂寞,毕竟我在春天之前都不会离开了。

每块板子都是挑柴火里的好地方削下来的,钉好之后抹一层泥,保证一点缝儿都没有,这种程度的手艺我还是很自信的,尤其是只用一只左手完成这一点让我十分骄傲。

手上的是最后一个,我把木盒套上,长杆交到右手,缓慢地试着用力抬起它——指节间发出液体一般柔软且无可奈何的声响,和钝痛一同警告着我,下一秒这只手就可能彻底崩碎,于是我乖乖地松开杆子,任它坠落在地,再蹲下用左手拾起。心里的某处痛了一下,我知道那是残留的自尊又在抗拒事实,我没有理它。

直到现在,我才深切地明白那本辗转到年少的我手中的旧书扉页上那一行字——“魔力乃人之骨”的含义。因为那种原因,我的右边小臂以下化作了徒具形状的血肉,骨头也软塌塌的,聊胜于无,虽然还能动弹,却再也做不到任何简单的事了。无妨,这状况已经持续了一年以上,我就快要习惯了,左手的字也算是能写工整了,这种挫折还不至于使我屈服——只是遗憾罢了,假如有人想要握住它,我也没办法坦然伸出去了。

走出树林,来到视野开阔的高坡上,我望向远方那座巍峨的城市,在那中央是沐浴着神圣光辉的高塔,城市是隔绝痛苦的圣城艾因希尔,高塔中是为万民制造幸福的圣女。那座塔从这里看起来并不很远,实际上坐马车要几天功夫,对我来说则一天都不需要,这双翅膀虽然萎缩得厉害,到天黑前也足够载我回来,那又怎样呢?我与她早已分道扬镳,两颗心的距离再也无法接近一丝一毫,就算那份力量可以回来,给我勇气单枪匹马杀入那座雄城去见她,我们的事也不会改变了。

眼泪突然出现在眼里,但等我回过神来,它们已经消失在原处,这中间过了多久?应该不会太久,天气实在冷得紧,连泡的热茶都放不住一会儿呢。

回到屋里,我倒了杯茶,出门前新烧的茶,现在只能算是温汤了。我端起这杯手感不错的茶水,坐到临窗的几案边,白纸糊就的窗户透进阳光来,仿佛外面已经下过雪了,似是而非的雪光在桌头海蓝色的玻璃瓶中荡漾,插着的花在我微小的定温法保护下凛然开放着,犹如美梦的余韵,引诱我捏起瓶子仔细端详。

身后的门突然开了,恐惧随着寒气涌入,入神的我浑身一颤,手指不自觉地松开,瓶子就和花一起坠了下去。百忙中我已经伸出右手,才想起这家伙根本帮不上忙,再意识到用脚面垫着已经太晚了,远离战斗的生活已消磨了我的敏锐,下一秒我的宝贝瓶子就要碎掉了——没有铺地毯的闲钱还真是抱歉啊。

预料中清脆的破碎声没有出现,一只小手稳稳托住了我的瓶子,袭击者的领头人,我可爱的学生托比欧高高撅起屁股,以一个相当狼狈的姿势伏倒在地,但他的手赶上了,这可比什么都强。

“哇哇,托比欧,你可太让我感动了,反应真快,棍击的步法学全了吧?”

“这是他从天天喂野狗的经验中悟出的啦。”、“他就算学全了,见到狼也肯定不敢打嘛。”见我喜形于色,其他男孩赶紧抢着说些贬低他的玩笑话,我这才注意到来者竟有五六人之多,这些孩子一个个冻得脸蛋发红,还好寺院给这些孤儿分发的棉衣够厚实,想必身子是没有关系的。

“还不把门关上!瞧瞧你的鼻涕,信,我这点热气全都叫你们放跑了!”等我说完这句,才发觉托比欧一直捧着那个小花瓶,小心地擦拭着,眼见我目光过去,才依依不舍地交还回来。

“我可比他们都勤快呢——给您,这花可真漂亮。”男孩跳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土。

“那你说这花哪里漂亮?”我戳戳他的肩膀,故作神秘地问道。

“栋先生你这花。。。很贵吧?这地方长不出什么花,街上也没见人卖,估计这一支就顶我这套衣服啦。”

听他这样说,我不由得微笑起来,这让他更慌了。

“一点也不贵,我随便折的,你怎么说?”

“呃,这个,这天气外面根本见不到花,就算只是普通的花也成了最漂亮的,那个什么,物以稀为贵嘛,这是先生的魔法,别人可没这本事,对吧对吧?”

“你夸我也没用,说了不教就是不教,你们怎么总以为这是好东西,我这只手就是这样坏的,不怕和我一样么?”

“那好吧,其实啊,那个啊,我们有别的事,先生一天该不会拒绝我们两次吧?”男孩扭捏着,眼珠转来转去,一看就没有好事,这群孩子专会一样得寸进尺,虽然一口一个先生倒是叫得亲切,这是我家乡的叫法,比这边的“大师”之类听着悦耳多了。

“哈?今天给你们放假,一个个不去玩倒来寻我,又能有什么好事?”

“我们知道先生开小灶了!”异口同声、饱含希望的呼唤,呼唤我锅里的肉。

我就知道。

“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饭堂也不开,大和尚从半夜就在那里念经,根本没人管我们,说好的一天两顿,可咱从昨晚就没吃过东西了。”

“是啊是啊是啊是啊就是啊。”

“先生先生先生先生栋先生。”

“求你求你求你求你求你了。”

这伙小强盗一拥而上,拉手的拉手,牵衣的牵衣,摇来晃去,还贴心地避开了我的右手。

“给我剩一半好吧?”我无奈地倒回椅子,长吁了一口气。

“好嘞!”他们齐齐从不知什么地方掏出碗来,顺着香味找到了我那一锅炖肉,顿时锅碗相击,叮当作响,我默默地把花瓶摆回原位,看着纸窗上雪也似的光。

铎尔端着碗蹲到我身边来,我看到他的碗里只有两块肉,不算他正忙着往嘴里藏的。

“先生你看起来好心疼啊,以为我们会捞走很多吗?大家都很自觉哒,回头您加点水再炖炖,其实还是一锅呢。。。您这只手不好,多吃肉就对了,小时候我一有病,妈妈说什么都得买块肉给我吃。”

“嗯。”

“我说,先生,那真是普通的花吗?”

“也许吧,如果只有这一个,普通的东西也会显得特别。不过单是特别有时也会被怨恨的,就比如你,你学什么都比大家快,就更不能骄傲,反而要注意他们的感受,不要伤害朋友之间的感情。”

“可我就算学得快也完全不是为了欺负他们啊,先生您知道的,我怎么会去伤害别人,大家都顶喜欢我哩。”

“有时候你什么都不用做,就已经在伤害别人了。”我摸了摸男孩的头发。“没事,你不必在意,这种事谁又能预料得到呢?就和冬天开花一样不太可能啦。”

“可您这花就在开啊,还有您说过的那种花,如果是长了脚的,冬天就可以跑去温暖的地方了。”

“可它们早都死光啦。”

“为什么啊?这么厉害怎么会死光啊?”

“因为它们没什么分辨力,到了稍微温暖的地方就以为高枕无忧了,安心地扎下根,最后还是会被冬天追上,那时候就来不及逃走咯。”

“真遗憾。”

“就是啊,真遗憾。”我转过身,不知何时,已有雪花的影子在窗纸上飘落。

等到夜深了,雪也深了,我便开始接着写第二封信,我从昨晚就动笔了,却卡在了第一句上。

第一封信试探着托寺里寄出去了,内容模仿了艾因希尔市民的感谢信,没有表露什么个人特色,我本以为这种东西根本送不到她手上,就算到了也会淹没在相当多的同类中,有回信那也该是代笔,然而一周后我就收到了来自她的回复,那种圆乎乎的可爱字迹依稀可辨,我才知道这是她所剩不多没有剥夺必要的自由。她为何挑了我的信回复呢?我左手的字迹她从未见过,大概是随便抽出来看的,或者她真的每一封都回吗?我不知道,感谢的理由是我捏造的,讲的是性格恶劣的屠户邻居受到圣女的感召,给左邻右舍送出自家猪肉以求原谅,除了或许会幼稚到让她发笑,没有任何理由引起注意,我想了很久,终于回忆起那是被我遗忘的经历,而我的青春正是和爱丽丝一起结束的。

那时我感慨的并不是她或许真的记得,而是她的笔迹比过去轻得多了,我见过一些人留下遗书,见过那些无力的手指。

第二封写一点别的罢,我想到,于是什么也没写出来,烛光里笔尖的墨珠闪闪发亮。

这是黑色的光么?

这世界上有黑色的光么?不能相容的两者真的可以共存吗?由爱生恨,由恨亦可生爱,愤怒和恐惧也是一样,刚来时曾听这里的僧人讲过类似的话,我看他们也并不在乎,反正这些于他们都是要舍弃的包袱。

我曾有过答案,关于她与人类,关于幸福和一切的代价,后来发现那并不是答案,只是选择,而现在我也不会再回答了。

仿佛被附身一般地,我在信笺正中写上了“献给爱丽丝”,停笔的瞬间我就从恍惚中解放了,很多感情流过胸口,我放下笔,耐心地等到它们消失在远方的夜色里。就这一句也不错呀,我想着,然后很快放弃了这个想法。这算什么呢?何况信的内容如果有人检查,恐怕会被当作暗号之类的,那不管对她还是对我都很不妙,所以我决定在这句话的前后填补一个完整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