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用言语文字形容的极其精彩的演唱结束了,酒馆的气氛热度高涨到像大型庆典一样,把附近一带的民居住民都吸引过来了,闻讯赶来口头上警告控制音量和维持秩序的卫兵也混在其中算不算旷工就不得而知了。

因为抵不过酒客们的热情,之后汀娜不得不又追加几首民谣和情歌,最后干脆以一首极其热烈激情的曲子让酒客们彻底发泄自己高涨过头的情绪,好让他们累倒才总算静下来了。

有点醉的猎人:“听我说汀娜酱,你可千万别乱逛到东南面矿洞后面的森林。”

老顾客:“哈,这次是不是又发现一头几十米高的巨熊,还是会喷火飞天的大蟒蛇?”

若干顾客:“哈哈哈哈哈哈哈!”

有点醉的猎人:“少给老子胡闹!去去去去,你们爱乱跑被撕成面包碎老子懒得理你们,汀娜酱,说真的,别靠近那里。”

有点醉的猎人板起脸来认真地再一次嘱咐道,眼神里没有醉意,从面部表情来看至少他现在不是平时那样随口吹牛的心态。

有点醉的猎人:“那里来了一头发疯了的血狼头子,按老夫多年的经验,应该是一头头狼在争夺领导权败退之后逃到了森林里。”

说不定就是之前那狼群的前任头子也说不定,又或者是被其吞并的狼群的头子之一。

有点醉的猎人:“那头狼明明受了很重的伤,照道理放着不管就很快就嗝屁了才对,但老夫下一次见到那头狼的时候着实吃一惊,你猜怎么着?”

年轻的顾客:“别卖关子了老头子,你的故事都是来来去去那一套。”

有点醉的猎人:“闭嘴你个呆子,那头狼居然活着,还变得更壮更大,但这都不是最奇怪的。”

满手手茧的伐木工:“那不是同一头吧,毕竟荒地那头的狼那么多总有几头迷路的。”

有点醉的猎人:“不,这么多年来老夫还是头一次看到流着两种颜色的血的怪物!那绝对不寻常!”

汀娜:(如果不是随口瞎扯的谎言,就是不能放着不管的线索。)

满手手茧的伐木工:“你老是不是老眼昏花把草绳还是别的看错了!”

稚嫩的新手伐木工:“不,我也好像看见过了。”

满手手茧的伐木工:“哈?那你这四肢不发达的呆子怎么活得下来。”

稚嫩的新手伐木工:“它远远看了看我就跑了,我还偷偷跟过去,反而它还越跑越远跟不上了。”

满手手茧的伐木工:“少扯淡了,你上次不是还吹牛说血月之夜跑去老陈的木屋试胆,结果那晚你根本连家门口都没出过。”

喝醉的卫兵:“不过说真的最近挨近森林的后巷区那边,嗝,有个流浪嗝,汉发现了一些血迹和,肉,肉碎。不行我得吐了。。。”

之后试着跟猎人再客套几句,但没有更多有价值的情报了。

看了看窗外便知夜色已浓,再不回去的话会有点麻烦。

老板:“拿好汀娜酱,这是你的老朋友托我给你的。”

使了下眼色,递过一个小包裹。

汀娜:“谢啦老板,我就觉得差不多时间到了。大家,今天感谢大家又来捧场,我很高兴哦。”

一度冷却下去的热情又开始要死灰复燃似地,大家又开始起哄再来一首。

老板:“好了好了,你们别让汀娜酱太为难了,唱坏了嗓子就不好了。”

虽然有几个还在纠缠不休的醉鬼,但是基本上现在就是最好的退场时机了。

老板:“啊等等汀娜酱,差点忘了说,你听说过‘贱民之匕’吗?”

贱民之匕并不算是一个陌生的词汇。所谓的贱民之匕就是指贵族们在遭到“野蛮”的贱民攻击时“不得不”反击后,在法庭上呈上的作为凶器的粗劣匕首。那种匕首多数是由废铁青铜等粗劣材质和造工为特征,用来捅人的话不是说用不了,只是随手拿把柴刀菜刀锄头都要好用多了。实际上,这种只不过是铁匠学徒的失败废置品没什么人会带在身上——除了那些贵族侍从们。

汀娜:“我~又不是什么高高在上,衣冠楚楚的贵族,怕什么贱民之匕不成?怕的只是寂寞和无趣像刀刃一样刺穿我的内心,让我辗转难眠。”

一边即兴地拨动琴弦一边唱着回答道,老板一副你还没唱够啊的无奈表情。

喝醉的佣兵:“只有贱民之匕才伤得了贵族,所以我们都带几十把?哈哈啊哈哈哈!”

引来一阵哄笑,大家都或多或少听过说过这个笑话,至于会不会真的有人相信会有平民用这玩意去袭击贵族的话当然是有的,譬如被告席上的贵族和负责审案的法官。

老板:“老夫要说的是最近有一群自称贱民之匕的团伙逃到了邻近领地之间的森林,小心点,据传他们并不像他们声称那样只对贵族下手。”

还真是个不让人高兴的消息,有种很麻烦的预感,怎么最近麻烦事就像买一送三促销似的找上门呢。

老板:“总之留个心眼吧,眼下这不晓得哪天就会发现戴在头顶的帽子被换掉的时势,天晓得会有什么样的笨蛋跑到这个偏僻的小镇。”

哪天就会发现戴在头顶的帽子被换掉这说法是出自邻国的开国国王本来是一名带兵打仗的将军,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头顶戴的不是头盔而是皇冠的故事。

看来就算是这个没什么贵族会来的乡下,王家继承人之间关系紧张的传闻也在这里传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