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打包好最后一个结后,少女终于松了口气。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对素不相识的少年动起了心。她发觉自己脚竟奇迹般不再作痛,是该夸他的手艺好呢?还是夸自己比较坚强,总之,少女不紧不慢地说了声谢谢。

加尔简单回个了眼神,功效甚见是,少女轻咬下唇,才发现自己的脸早已滚烫,面红耳赤。

加尔穿上了鞋,一副要出去的样子,他的确是要出去,和少女简单地打声招呼:“我出去一下,最好不要乱走动。”

加尔道完便离开房屋。

少女不解,更来不及问及情况,还不得提问,人以离开视线。在这幽暗油黄的房间只剩下少女一个人,她感觉背后阵阵凉意,不禁打了个寒颤。见窗外,太阳正与地平线平行,怎么估摸也有七点种了,街道黑瞎黑瞎的,这么晚了,少年要去干嘛呢?

少女下床,拖着自己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脚在十来平米的空间里四处溜达,少女走得十分小心,生怕弄疼自己的脚。

她注意到一张桌子,上面摆放杂七杂八的小零件,长方桌配上四角椅,大概能猜到这是少年的工作台。

少女拾起桌上一把未装插弹夹的手枪,由于自身重量,少女一只手未能单独平举,只好再加一只手。少女仔细观摩,在眼前晃晃,既是好奇又是忌惮,它总是刺激少女不好的记忆,她记得有好几发与自己插肩而过,更有好几发让自己胆战心惊。

前面说警卫是会配枪的,在贫民区,只要心情一不好随便在你脑门上崩两枪,你也只能认命去地府见阎王爷,但这只不过是个比喻,在少女的世界没人知道阎王爷是什么东西。

少女自觉得自己的身份已经完全暴露,她想她应该上全城的通缉名单,活要见人,死要叫尸,活抓多麻烦啊,拿着尸体领折扣的奖赏,见面开枪自已成家常便饭。

想想寒毛都竖起来,贫民区这般现象也不是一天两条,打打杀杀已成习惯,赤手空拳打倒几个钢棍硬棒可谓是贫民区骑士的荣耀。在这里,自封为号必不可少,缺少称号相当于缺少灵魂。

少女不愿多想,来到贫民区并不是本愿,只是为了执行任务,也只是不巧被抓了个正着。而现在风头正紧,身处危险之中,那被人爱戴的国王杀了多少人,她心底自然清楚。弄了几个传教士,扬言为了拯救世界杀光所有有龙纹的人,他们就像当初的魔女一样可恶,必须赶尽杀绝,人们也像着了魔一样随召而应。

少女吐槽自己,睡个觉起床龙纹就印在了背上,我想啊?我能怎么办?

少女自嘲几分,这就是天命。她知道几句记载:龙之降临,人世不得存留,唯有献尽龙纹血脉,洒尽龙之鲜血,方得逆转一世。如果这样,龙纹赋予人的能力又从何谈起,明明去送死就好,可这项超越常人的能力又有什么用。

少女试着扣下扳机,却不知道已经上了枪锁,屡按不动,便开始怀疑自己的力量未免太弱了。她把手枪扔回原来的位置,东张西望之际,她注意到墙上的一张照片。

照片上的人侧脸入照,少女猜应该是偷拍。单凭侧脸依然能感觉到他五官端正,颇为帅气。男人凝视远方,周围像是游行一般的场景。金色的头发在照片中偏近发白,但值得注意的是这张照片被一把刀钉在墙上。

这个男人是少年的什么人?当然不用想也知道,绝对不是什么搞关系。

另外,少女又得出个结论,虽然少年人畜无害,但此地还是不宜久留。两条伤腿给少女添不少麻烦,至少现在她是离开不了。

对了,还没得问少年他叫什么名字呢!初次见面不应该先问名字吗?差点忘了,等他回来,要好好问个明白。

——噫,苹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