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法里斯站在了伊如港巨大而又结实的木质大门前,

用银色的石砖搭建成的城墙正如同之前商人所哼哼的一样——美丽而又坚固!

法里斯吃惊的站在大门前,

仔细的端详着这人类工匠技艺的杰出体现,

“这简直是我见过最好的建筑了!”他哈哈笑了起来,因为这高大的城墙让他不由自主的感到了安全,温暖以及舒适。

现在,他巴不得马上踏入这伟大的城池,看看更多在他认为精美绝伦的建筑——其实要是他去了卡洛芬特或是隆森德,他估计会抱到城墙上亲吻起来!

(如果那样,那么他的舌头可有的受了,因为隆森德的城墙是由真正的钢铁打造,而且那里常年由皑皑白雪覆盖,若真的舔了上去,那还不是得把城墙拆了才能出来!)

他看向正倚着长枪打着呼噜的守卫,上去打了打招呼。

“嘿!长官!我没有偷懒!一切正常...”被叫醒的士兵突然抬起头,慌忙的看向四周,结果头盔的帽檐还刚好挡道了他的眼睛,锁子甲也被晃得哗啦作响。

他连忙端正自己的头盔,随后立刻摆出了一副认真放哨的样子,结果当他发现只是个要进门的乡下佬的时候,他便垂下肩膀,继续倚着长枪(后来干脆直接坐地上睡了)迷迷糊糊的说道

“啊....拉一下墙上的锁环....啊不对,左边那个,嗯...好了你可以走了”

他随随便便的指挥着法里斯开门,随后便立刻坐下打起了呼噜

或许你们会责怪这个家伙不好好站岗,但毕竟这是有原因的

毕竟在东方的暗影被驱散后,就没有多少危险可言了,怪物一个个都不见了,盗贼和强盗也不会喜欢惹上大城市的守卫,

也就是说,守卫这个职业,现在也就无聊的站在这里,摆个架势而已,

最多帮助一下路过的旅行者指指路,或是驱散一两只讨人厌的怪叫猴或是大嘴鸟罢了。

大门慢慢敞开了,一条繁华的街道展现在了法里斯的眼前

好几座磨坊还有面包房坐落在道路两旁,还有这数不清的小贩带着纺织物和小麦粉以及香辛料等等等等那些一个繁华的集市该有的东西,这里全有了

法里斯一下子以为自己已经走了好远,已经到了城市中心的集市或是什么繁华的地方了,

但他再转头看看边上打着呼噜的守卫们,才确认自己真的只是在伊如港的城墙边上。

木质的大门不知道由什么机械所操控,自动又关了上去,法里斯见状,连忙踏进了城墙之内,

如今,这个神奇的城市已经让法里斯获得许多意想不到的惊喜和快乐,而这还仅仅只是在大门外和大门内的几分钟!

“我真想知道,为什么卡洛斯没有这些东西!”法里斯想想自己的故乡,又望了望这繁荣的伊如港,心一下子沉了起来,他仿佛从故乡身上找不到任何能和伊如港相比的地方,

其实他错了,卡洛斯那金色的森林和高大的雪山,便是伊如港从来无法拥有的,毕竟,建筑可以由人力搭建,而金色的森林和皑皑雪山!只能依靠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了。

这时候,一股奇怪的咕噜声传入法里斯的耳朵,当他在四周找了半天寻找金戒指的丑恶生物之后,才发现那声音是由自己那饥肠辘辘的肚子发出的。

现在,他才想起自己已经有两天左右没有进一粒粮食了,

豁然间,饥饿感涌上全身,法里斯的肚子也不停的咕噜乱叫了起来,仿佛是向法里斯抱怨整整两天都因为对外面世界的好奇而被无视的情绪一样。

当然,伊如港这样繁华的城市,自然少不了温暖的酒馆和美味的食物——要说起来的话,想吃完这里的食物,那可能我们得整本书都用来写哪里哪里来的干酪,哪里哪里来的面包了。

他一边绕过摆满各式各样的香辛料的摊位,一边笑着向每一个向他推销商品的人一一道谢并拒绝(“切,乡巴佬”虽然商人表面没说出来,但大部分人都在心里骂了一句)

他快步走了不久,便看到了一个挂着木制招牌的大房子,房屋是由非常上等的杉木和松木混合搭建的,而挂着的招牌也把上面的酒杯刻画的精美绝伦(真令人伤心,我画的还不如别人刻的),马厩的隔间里也塞着一两只小马——其中一只有些胖得惊人,让人还以为那是个充了气的气球呢。

这种小酒馆在伊如港里只是个普通的小酒馆,而对于法里斯来说,这就是他见过最大!最棒的酒馆了。

他推开酒馆的活板门,温暖的火炉便去除了他的寒意,一个掂着麦芽酒的胖夫人见了他,便高声唱了起来,嗯...不知道你能不能想象出那个调了,歌词大概是这样的

“哦!亲爱的孩子别站在那里了!快来温暖温暖你的身子,抛下你旅行的风尘吧!”

“温暖的炉火,旺旺地烧着!

孩子快坐下,让麦芽酒温暖你的肚子

不要在意外边的寒冷,请把这里当你家,让温暖的炉火驱除你的寒意,

想来点奶酪?还是点香喷喷的小茴香蛋糕?

哦!或是说你想来点香浓的牛奶

孩子快坐下,请把这里当年家

跟邦伯太太不用客气!想吃什么尽管说!

煎鱼还是薄饼,无论是什么,我都能给你!

腌肉和火腿或者是说三明治?

你想要哪个呀

如果你想要喝什么!那请给我说

无论是杜因河咖啡

还是苦涩的红茶

或是说那甜美的蜂蜜酒

或是说那优雅的葡萄酒

还是说那金色的麦芽酒

以及那勇敢的水手朗姆酒?

来吧孩子别犹豫了!

快快来点火腿,腌肉,还有那雪山蛋糕当正餐!

红酒红茶和补丁当餐点!”

“哦!好了孩子,你想吃点什么?”胖夫人唱完了被他们称为“点餐歌”的歌谣后,将法里斯领到一个小木桌上问道

法里斯显然还没从歌曲中缓回来,突然听到别人叫他,不禁楞了一下

“哦....蜂蜜牛奶和四分之一轮奶酪,还有一份煎鱼,谢谢您”他愣了半天,好不容易将自己要吃的说了出来,不过胖夫人并没有反感,简单的一句“好的!没问题”后便快速的走到柜台后工作了起来

法里斯新奇的打量着这个小酒馆,在他认为,这么好的酒馆不可能就只有这么两三个客人

可是事实就摆在他眼前——除了胖夫人和一个在厨房烘焙着东西的店老板,就只有两个坐在柜台喝着酒的人了,还有一个身上满是干草和马粪臭味的男孩掂着一个湿乎乎的空桶(可见刚刚是有水的),气呼呼的坐在了这个小圆桌上,

“啊,远方的朋友,是什么,让你来到这个讨人厌的小酒馆里呀”他枕着自己的胳膊,向法里斯搭话道。

法里斯虽然很反感这个年龄相仿的家伙说这是个“讨人厌的小酒馆”但还是说道:“嗯,我准备去旅行,跨越莱茵河(现在还得跨越个杜因河)前往西方,探访精灵们”

虽然这个理由在别的人看来,无疑是个很傻的问题,单着却勾起了这个男孩的兴趣。

“哦天啊!你的意思是说,你准备去冒险么?”

法里斯看到他那么激动,还以为是他也和自己的父亲一样,觉得这很傻之类的,变稍稍有些生气了“我明白,你觉得……”

但事实相反,那个男孩高声喊道“那真是太棒了!是啊,那些精灵!我知道,我也喜欢他们!西方最高贵的高等精灵虽然已经渡海而去,但我们说不定还能找到那些藏身密林的精灵们!”

法里斯有些吃惊的看着这个少年,而他还在继续绘声绘色的说着

“哦,是啊!你喜欢树人森林么!哦,在很久以前,这里据说还是一大片森林呢,树木们会动,听得懂人类的语言!……”

就这样,两个憧憬冒险的小伙子热切的讨论了起来,而故事也在这里,加入了第二位成员——林德。

他们在讨论中不知度过了多长时间,无一不关于精灵,矮人,宝藏和森林高山,最后,还讨论起来了书籍,

他们想象着,什么时候他们会得到一个带有魔法的金戒指之类的

一顿丰盛的早餐就在这样快乐的时光下,被两人给分完了,

法里斯将一枚金币给了邦伯夫人以后,换来了八枚银币,顺便,还换来了一个旅行的好伙伴。

邦伯夫人和店老板意外的很爽快的就同意了,

邦伯夫人说“他不在的话,我们就能更少操点心了!”当然,这并不是邦伯夫人的心里话,他们两个都很喜欢林德,不然也不会从门前的篮子里把他领回家,还把他养的这么大。

而林德也深知这一点,表示回来找到宝藏了不仅仅会只送给他们一个会卷入冒险的金戒指,一把精灵锻造的短剑,还有秘银锁子甲(“不过如果要给我未来的孩子我一定会给他这些”林德补充道)

“你准备好了么?”法里斯向林德问道,他们至今还坐在温暖的火炉边上谈笑呢,丝毫没有准备的意思

“哦!还没”他慌了一下,不过立刻又笑了起来“不过匆忙的卷入意外的冒险不才是一个好的故事的开局嘛?”这下,两个人都笑了起来,法里斯现在才认识到,有着一个趣味相同的朋友,是多么快乐的一件事——更何况,还要一起去冒险呢?

“好!那我们启程吧”法里斯站起来,拍拍屁股又伸了伸懒腰——一副屁股都坐疼了,现在立刻就准备去冒险的样子,当然这是他装的

而林德的反应就更大的,“等会!让我去拿点东西”说罢,便撒腿就跑,直接跑向了小酒馆的阁楼(途中还差点撞到了邦伯夫人——“哦,这孩子,一提到冒险就这么急匆匆的”)

法里斯看到他那样子,哈哈的笑了起来,等到他回来的时候笑得更是开心了,而林德则是傻脸站在那里,不过,既然东西都准备好了,法里斯也便不再准备等待了

“怕不是再呆在这里你会爱上这里不想走!”这回,轮到林德笑他了“我可是用了五年时间才摆脱这个诅咒!”(“结果你患上冒险病了!”邦伯夫人又伤心的说到“你为什么不想想当个小酒馆的老板,再去找个像我这样的好夫人呢”)

林德笑着将他抱在怀里的东西全部统统放在桌子上,一样一样的给法里斯展示着,其中,有着两把已经歪了的长剑引起了法里斯的注意。

“哦,你这个剑准备怎么用?”他拿出那两把剑身在半米处向外弯曲的剑说道

“当然是这样用!”林德将那两把剑往地上一放,用脚踩着剑刃,双手拉着剑柄,不一会,两把剑便被他弯的笔直了“怎么,不这样用还怎么用,难道把它弄断,然后再来吟一首诗吗,真金未必皆闪耀,无冕王者再称王?”

说罢,两人又哈哈大笑了起来,随后便告别了温暖的炉火酒馆(法里斯现在才知道这个酒馆的名字)林德还从马厩里牵出一只大马(就是那只肥的就像气球一样的大胖马)说道“哦...我可怜的洛西南特已经胖的走不动了,来吧,你必须和我们一起去冒险,这样你会更健康的!”

林德不顾这只被称作洛西南特的大胖马忧伤的神情,便骑上了它抽出自己的长剑,仿佛是一个刚从深山老林里出来的强盗——当然,如果你看到他这副模样,比起骑士难道不更像是荒郊野外的强盗嘛?

当然,这匹大肥马不可能驮着两个人一起走,所以当林德发现法里斯没有任何坐骑的时候,便又从小马厩里领出来一头健壮的大马,他悄悄靠近法里斯,小声地说道“这是一个常年呆在这里的老醉鬼的马,你看看它,它早就不想呆在这里了,巴不得和我们去冒险呢!”

这次林德倒是说对了,这只大马被领出马厩的那一刻简直是心花怒放,而且,每一个猎人基本都能与动物沟通,法里斯也不例外。

“哦!感谢您,我将永远驮着您,相信我,无论是北境的大雪山还是荒野沙漠,我都可以挺住”(日后它还真的就如同它自己说的一样,任劳任怨的)那匹被林德称为石南草的大马驮着法里斯,几乎无时无刻都在散发着快乐的气息。

就这样,他们沿着北大道,准备离开这个欢乐的大城市,法里斯也没有什么遗憾的了,在这里他看到了很多新奇的景物,更主要的是,他获得了一个很好的朋友。

他们缓缓骑过伊如港北方大门,走在了一片充满生机的绿色林荫路上,大道两旁的橡树林和苹果林绿莹莹的,阳光也将他们照得暖洋洋的。

就在大道的不远处,他们看到了一个有趣的景象,这回并不是高山或是其他美景,而是一个老头在对着一棵树发脾气。

他们缓缓的骑了过去,也逐渐听到了老头抱怨的话

“哦!起来,你这段懒惰的木头!快点快点!你不适合在这里睡觉!”这个老头有着一大把白色的胡子,戴着一个木质的小眼镜,如果不是看着他对着一棵冷杉一边发飙,一边拿着一个木杖敲着它,那么每个人都会觉得他充满智慧——而他正是那样

“哦!你快起来,不然老百万可是要唱歌了,好了好了快起来,你不适合这里!这里太热了,快点快点,我们到了塔伦森林才能休息呢!”老百万继续对那颗冷杉发着脾气——不过如果你仔细想想,也许你就能明白了,在这么温暖的地方,怎么可能会生长冷杉木呢?

那颗冷杉木一听到老百万要歌唱,便哀嚎着晃了起来,树根也移动了起来,慢慢的向北方前进着。

“这才像话!”老百万一边说着,一边掏出烟斗转过身来——这时,他才看到这两个惊讶的小伙子。

法里斯说:“天啊...这真是我一辈子之中最奇妙的一天...”边上的林德也同样附和道,石南草,哦,也就是那匹健壮的大马也这么表示着。

“天啊...你在哪里发现它的”林德一时间忘了礼貌,不过在这种时刻——谁又在乎你礼貌不礼貌呢?

“嗯?!什么?”老百万沉思了一会儿说道“如果你是问我,我在那里找到老矮木的,那我得告诉你这是从摩戈尔东北部找到他的,天啊,你怎么也不会想到它居然待在那大荒野上面(当然,他倒是明白为什么),我见到他的时候我就很确定了!它是一棵活着的树,有思想的树,当时他多可怜啊,叶子都黄完了,幸亏我把他赶到这里来了”

他一边说着,自己还一直打断这自己,作么着自己的用词

“哦!那可了不得了!摩戈尔到伊如港!你恨不得横穿了瑞尔斯”法里斯惊讶的说着,他喜欢地图,因为法提斯不让他出去冒险,这种时候,他便经常藏在阁楼上看他父亲的地图,望着远方的边境线,想象着哪里会有什么,他未来的冒险之路该走向何方。

“比起那些,这是一颗....树胡恩么?哦,天啊,我觉得比起是看到从神话和故事书中走出来的人,更像是我正要进入一个故事或是神话一样”林德一边说着,一边从洛西南特驮着的行李里掏出一本由 尔德·安瑞恩·迪利斯 抄写的故事书。

——那可是一本精制的书,镶金的边框和厚实的手感,我相信大家都会喜欢那本书的——当然,如果你身边不存在更清楚魔戒故事的朋友,那无疑是本好书

“哦,是的,是的,你可以这么说,不过他更希望咱们叫他老矮木,哦...他老了,真不知道他怎么会跑到那个大荒野去”老百万顿了顿,因为他看到了林德手上掂着的手抄本,眉毛上扬着

“哦,你可以把那个放下了,讨厌的迪利斯,根本不明白什么才是魔戒,瞎填瞎改,除了包装我完全不知道他有什么好的”老百万一边说着,一边用木杖敲着地,好像是想到了什么生气的往事。

“好了好了,我这老人家该说的也说完了,说起来你们这是要去哪里?”

法里斯和林德将这趟旅途的相遇和坐着马车来到伊如港的经历都说了一遍(法里斯讲到掉到马车里那一段的时候,林德笑了起来说道“那还真的是你的风格”)

老百万好奇的打量着这两个装着奇怪的旅行者——尤其是那只胖的和气球一样的马被老百万看了半天,随后笑了起来。

“哈哈哈,真是个神奇的时代,既然你们是准备去找精灵?那你们不妨跟着我一起走”老百万说着,又赶了赶老矮木往前走(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他已经沿着路边走了好几十米了)

“我必须把这老家伙送到瓦林顿,海外的高贵种族会好好对待他的,只有他们才真正知道该怎么保护这些树木,哦...真是可怜的树木,能这样走路的树木已经少见了,很久很久以前还有这大片大片的森林呢...”老百万说完,便又看向法里斯他们,

“那么,你们准备和我这个老作家一起旅行么,如果你们想听上你手上那本书真正的故事,我可以毫不谦虚地说,这片大陆上,任何由奈德雷传来的书籍没有一个人能比我更清楚其中的故事了,而且,你们让我又有了新的灵感....嗯,一个关于猎人之子和半精灵的冒险之旅...真是有趣的时代”

老百万笑着说着,他的大胡子一晃一晃,眼镜也在阳光下闪烁着,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并充满智慧,

“当然!”林德和法里斯完全没有任何理由来拒绝他,而他们也一点也不想要拒绝,毕竟——每个队伍都不会少一个充满智慧的向导——而一个故事也不能少了一充满智慧的老人

“好吧!那么时间不早了,让我们边走着便讲吧,告诉我你们都读到哪里了?”老百万笑着,抽起了一个大大的烟斗,缓慢的吐出着一个个漂亮的烟圈。

“哦!我读到波罗莫拿到魔戒前往米那斯提力斯了!”法里斯说道,但还没说完就被老百万打断了

“假的!看的谁的手抄本啊,这群吟游诗人....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才是魔戒”老百万有些生气,但缓了过来,看向林德。

“哦...我看到了刚铎军队将邪黑塔摧毁了”林德刚说完,老百万便被一口烟呛住了,他一边咳嗽着,一边抱怨道“这群作家怎么就这么爱瞎搞,真是讨厌”

“好吧,那让我给你们讲讲魔戒的故事到底是什么样的好了....哦,是的,从头开始”老百万说着,连上也恢复了那慈祥的表情,缓缓的开始讲了起来,那神情仿佛是在见到了儿时的好朋友一般

“在地底的地府里...有着一个霍比特人……”

就这样,他们三人的命运被交织在了一起,而属于他们的故事也逐渐拉开了序章,

而这个故事,我们该改日再谈了,毕竟,每个人都要休息,我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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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啊,我觉得这回真的写崩了,还想着我要是能写好该多好啊,结果就这样了

我该说什么,GG啊,我估计发上去以后会被喷死啊,越写越垃圾

很好,弃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