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翻译】「海贼版」的今昔与当地人的著作权意识(前篇)

文章分类:轻之文库专栏  作者:银の翼(译)   发布时间:2018-03-27 15:08


「海贼版」史其一:海贼版漫画(50年代~90年代)

在刚刚结束了约半世纪的「日占时代」的台湾,很快在终战约4年后成为了国共内战中败退的国民党的统治基地。根据现在遗留下来的记录,最晚在50年代开始,日本的海贼版漫画、小说就开始在台湾开始流通。从历史背景来看,当时台湾的中华圈内不光是因为日本内容有相当的亲和力,实际上擅长日语的人也很多,翻译的版本和原版都有被消费。

随着时间流逝,市场上逐渐就只剩下了中文版,而台湾关于未经许可不得翻译、发售日本漫画的禁令一直持续到了90年代。自从60年代开始发布戒严令,同时漫画审查制度也开始施行,戒严令中各出版社对审查官员进行贿赂来取得海贼版的出版许可成为了日常行为。1987年戒严令解除后,漫画审查制度也同时废止,所有的出版社都争相将日本漫画复制、翻译、出版,以至于出现了同样的漫画有复数的出版社来发行贩卖的混乱状态。现在的大手出版社(比如东立出版社)在当时也有过染指海贼版。不仅单行本,同时连载过复数日本漫画的「少年快报」这样的综合漫画杂志也有相当巨量的发行数量。

90年代后,对台湾政策有着巨大影响力的美国将台湾列入了「特殊301条」(美国贸易法中,关于知识产权对外制裁的条款)的优先监视对象、而在这之后不久成立的WTO也声明要加入该组织需要重视著作权。1992年6月,台湾当局废除了已经形骸化的就著作权法(1928年施行),取而代之实施了「新著作权法」。在禁止新漫画的海贼版的同时,既有的海贼版漫画的贩售也于1994年6月12日正式终止。当时这天被称作「六一二大限」为人们所恐惧。

而曾经作为英国殖民地的香港也在70年代开始对日本漫画的无许可翻译和贩售。一般认为是1973年,儿童向杂志「儿童乐园」开始连载「哆啦A梦」是最初的开端。在90年代初,海贼版漫画开始贩卖、如「机动战士高达」、「圣斗士星矢」「龙珠」「乱马1/2」「城市猎人」等大热作品。此外除了普通的单行本和漫画杂志以外,还有随便将几个人气作品塞进一本里的“单行本”。顺便一提「儿童乐园」在人们的印象中是极为健全的杂志,以前香港并没有所谓海贼版和正版的概念,不经许可进行漫画翻译、发布的时候并没有违法意识。

香港和台湾都随着海贼版的不断流通使得漫画市场不断成熟,市场规模也不断扩大。尤其是迅速变得富裕的香港在80年代后期,除了消费购买以外,还出现了为了收藏而购买漫画的人群。此时的廉价海贼版漫画并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除了贩卖外租赁形式的漫画专门店也不断增加,阅读漫画的人口迎来了爆发期。在这样的大潮下,一部分大手出版社开始和日本版权方进行谈判交涉,取得了正式的翻译、贩卖的权利。甚至围绕着「SLAM DUNK」这一部作品还发生了版权争夺战。之前只能选择低品质的海贼版的读者一下全都倒向了正版,这也给海贼版漫画打上了终止符。


「海贼版」史其二:游戏卡带和CD媒体(80年代~2000年代)

漫画在“洗白”以后,香港和台湾的海贼版并没有直接消失。1983年任天堂FC发售后,很快就出现了大量海贼版游戏卡带。当时由于和日本的经济差距十分巨大,正版游戏软件售价极高,需求非常小,所以几乎没有贩卖。因此,游戏=海贼版这种认识在当时很普通,十几个到一百多个的游戏整合在一张卡带里销售也很常见。另一方面,PC游戏在当时虽然十分骨灰向,将游戏拷贝在软盘里贩卖的店铺当然也是存在的,换句话说,在90年代初,漫画和游戏基本都全是海贼版。

随后随着游戏硬件的进化,除了卡带以外还出现了各种形式的海贼版软件有贩卖。但是,巨大的转机在90年代后半来临了。CD作为载体的普及,把海贼版带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上。这不仅限于游戏。电影、电视节目、日剧是影像CD、音乐是音频CD、游戏以及其他软件则是CD-ROM(之后则是DVD-ROM)。海贼版在所有地方都能见到有售卖。这些CD载体不仅十分便宜而且不占空间,比起录像、录音用的磁带相比在耐久性上更胜一筹。以漫画和游戏为主的海贼版就这样进入了大量的家庭、人们通过电视、电脑、CD播放器等各种设备获得了非常好的体验。海贼版在此时也迎来了全盛期。也由此在这一时期的台湾和香港,人们不分年龄和兴趣,对「海贼版」这一事物拥有了广泛的认知。

CD媒体海贼版的登场使得以日剧、流行歌曲、偶像为主的娱乐内容在香港、台湾进出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以1966年的日剧「悠长假期」开始,「恋爱世纪」、「GTO」、「沉睡森林」等都通过海贼版获得了巨大的反响、「东京爱情故事」、「第101次求婚」、「在同一屋檐下」等以前的作品也通过海贼版影像CD的售卖收获了很大的人气。不仅自带中文字幕,价格也十分便宜,比如在香港买海贼版的影像CD一套3张只需要20港币。一时间,从繁华街道郊外的住宅街,从购物中心到街边角落,所有的地方都有卖海贼版CD。

至此,本来只能被动地看在电视上播放节目的观众变得主动轮起来。90年代开始,通过大量的海贼版传播,日本的连续剧一下变得大众化了起来。再加上音乐和偶像,从90年代中期起,日本的综艺内容获得了坚不可摧的人气,「日剧」一词也是从此时诞生。

另外一方面,PC游戏的海贼版CD和个人电脑的普及互相促进形成了“相乘效果”。从结果上来说,自Win95以后,个人电脑开始急速普及,但由于操作系统过于昂贵,并不是很多人能够负担起。另外,如果没有海贼版,可利用的内容过少也会使电脑的魅力受到极大的限定。Windows和各种软件的海贼版,使个人电脑更加大众化,个人电脑用户的增加反过来也使操作系统和游戏等软件的需求变得大了起来。在这个潮流中,个人电脑从普通的入力计算装置逐渐成为了游戏的主要运行平台。

电脑游戏的海贼版,对于在当地没有正式发售的作品,或是很难获得的软件来说是很重要的获取手段。特别是对于没有本地化,仅限日语的日本制游戏来说,除了很少一部分以外,几乎只能通过海贼版来获得。18禁美少女游戏尤其如此,DOS时代有过一部分作品通过台湾的正规企业出过中文版,但在那之后由于受到了社会压力,结果中文正版就变得全灭了。要想玩windows版的美少女游戏,必须由只有骨灰级玩家才知道的特殊店铺,单独指定作品名称来一张张烧入CD内。

当地将「海贼版」叫做「翻版」「盗版」,但对于日本的PC游戏粉丝们来说,「翻版」是指欧美或台湾制的作品,海贼版CD-ROM是大量生产物,而只有通过「特售」才能获取的「复制品」由于其稀少的价值与高等的品质几乎是与“正规品”是同等看待的。贩卖大量生产海贼版的店铺,如果知道有警察要来就会马上关店。而贩卖「复制品」的店铺会给可以信赖的顾客发行“会员证”,将顾客限定在小范围内来防备举报。点头只会防止从日本买来的少数软件的盒子,警察来了也能顺利蒙混过去,即使在海贼版业界中,日本的pc游戏也是相当地下的做派。

而说到18禁,海外的成人录像带也是无许可售卖----无论是对著作权人还是政府都是如此。在大厦的入口处,会有男子以极快地语速宛如念佛经一般说着「这里有步兵」(一般人几乎都听不见)这样的光景,在繁华街的各处也时常可见。这样的大厦整个都被成人录像所“占据”的情况很多。在所有的内容物都可以在「海贼版CD」中找到的年代里,即使是同一块地区,稍微换个场所、海贼版的种类就会变得不一样,成为完全不同的文化。而海贼不安往往还和黑社会有紧密的联系,搜寻海贼版的旅程,就像是伴随着危险的探险一般。

但是,海贼版的全盛期也终于迎来了终结。由于受到了国际压力,相关和台湾当局都开始对海贼版惊喜严厉取缔。到2000年代前半,使用P2P进行个人违法下载开始逐渐抬头,而被强力取缔的海贼版则开始急速衰退。最晚到2010年左右,包括“特售”的复制品在内的海贼版的实体店铺几乎全部消失了。


中国大陆的状况

以上说的主要是台湾与香港的海贼版状况,主要因为这两个地区的时间轴几乎一致。而中国大陆则和这两者相比,海外的内容制品的进入时间晚了很多,当然海贼版相关的时代也更晚。比如,红白机在香港和台湾是在80年代迎来的全盛期,在中国大陆则是在90~2000年代才获得的人气,其他内容物自进入大陆以来和香港台湾的经过比较相似,但由于市场规模的巨大差异,大量生产出来的制品在品质上比起台湾香港出现了更多粗劣的制品。其中还有「windows99」这样本来就不存在的奇异制品。

而且连游戏机也有海贼版的存在,其手段比起香港和台湾更加破天荒且大胆,但是以CD媒体为中心的海贼版同样经历了从兴旺到衰退的过程,现在中国大陆几乎也看不到贩卖海贼版制品的店铺里,另外在香港和台湾风靡一时的「日剧」等大众向日本制作品,也在中国大陆获得了极大的人气,其中更以动画的「死宅」们通过接触海贼版而对日本倾倒。


海贼版史其三:BT下载(2000年代~

日本人视角中的,那些在电脑城里大量贩卖海贼版软件的光景已经消失了,但要说著作权是不是得到了守卫,却又不是这样。取得违法内容物的场所从街道到了自宅,手段也从物理性进化到了数字式。

2000年以后,随着ADSL和光纤的普及,网络的通信速度得到了爆炸性的增加。中华圈以BiTorrent这一P2P文件传送用协议以及进行通信的软件成为了主流,即所谓的BT下载成为了以年轻一代为中心的日常行为。将漫画扫描、动画、电视节目、电视剧、截取演唱会的卫星直播信号,所有的东西都上传至了网络。

虽然这毫无疑问是著作权侵害,但实际上以盈利为目的的海贼版贩卖大幅度减少了也是事实。到了这个时代,无许可进行内容物贩卖的几乎只存在于中国大陆了。比如在世界也屈指可数的EC平台,中国的淘宝就因为违法销售软件的激活码等被BSA列入了「恶劣市场名单」(2014年2月除名)。另外,截取了卫星直播信号的演唱会直播映像也被称为「卫星源」在中国大陆贩卖。

在BT成为主流的现在,除了极少一部分外,不以盈利性为前提提供无许可内容物的主要以中国大陆、台湾、香港等地区形成了中华圈的粉丝性团体为主。其代笔例就是被称作「字幕组」的,将日本动画等附上中文字幕放流到BT的人们。大部分的字幕组成员,都没有法律观念,几乎都是无偿的志愿者形式进行字幕翻译或是BT放流。在中华圈内常见的说法是「正版是为了利益,字幕组是为了爱」。在粉丝之间,主要认为字幕组的行为是对作品和社区的爱情为原动力所作的「无私的奉献」、他们获得其他粉丝的尊敬,以BT为中心形成了类似日本的同好会一样的团体。

就这样,在中国大陆除了一部分商业行为以外----当然,由于受到国际社会的压力,这些营利性的商业行为也在不断遭受取缔---中华圈内以盈利为目的的海贼版时代基本已经宣告结束。但是,以BT为中心的非营利性质的著作权侵害行为依然日常发生,这些中华圈全体的粉丝社区群体形成还正通过网络收取到来自各地的资金援助。


注:原文链接http://jp.ign.com/china-weekly/22237/feature/5,翻译内容略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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